为深入贯彻全省、全市法院虚假诉讼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议精神,10月29日,香河县人民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就虚假诉讼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和下一阶段安排,院长刘君主持,全体院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该院深刻领会省、市法院关于开展虚假诉讼专项工作推进会议要求,总结了前一段时间工作开展情况,明确了下一步目标任务、整治措施等。为确保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刘君院长提出以下要求:
一、强化政治站位。要把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进一步提高站位、压实责任,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法律规定,以打击“套路贷”虚假诉讼案件为重点,推动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院长刘君担任组长的专项整治活动小组,强化协调推动和督促落实。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活动领导,认真谋划、精心部署工作开展。部门负责人亲自组织协调,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层层压实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落实责任,坚决杜绝搞形式、走过场,虚于应付,确保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三、强化线索排查。重点整治与“套路贷”违法犯罪活动相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虚假诉讼案件。全面排查、整治涉及放贷人虚构法律关系,通过虚增债务数额等方式形成虚假债权债务,全面排查整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民间借贷、离婚析产、执行异议之诉、第三人撤销之诉、企业破产、劳动争议、公司分立(合并)等领域各类虚假诉讼案件,确保细致无遗漏无死角,确保甄别到位。
四、强化治理机制。大力推进防范和处置虚假诉讼工作,积极配合省院将目录嵌入审判管理系统,实现立案、审理、执行前置查询检索,形成立、审、执合力打击虚假诉讼的格局,力争从源头上铲除虚假诉讼的滋生土壤。
五、强化宣传引导。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宣传报道专项活动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在诉讼服务中心、法庭张贴虚假诉讼警示宣传标语,通过法院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发布典型案例,引导当事人诚信诉讼,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维护司法秩序和法制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