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香河县人民法院提出司法建议
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案件纠纷治理
作者:赵红楠  发布时间:2020-07-15 17:00:19 打印 字号: | |

      近期,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者起诉商品房信息公开行政案件频发。为妥善化解和避免今后此类案件发生,710日,香河县人民法院深入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信息公开过程中应注意的事项提出司法建议。

建议:一、政府信息公开既要尽努力保障申请人的知情权,又要依法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二、完善信息公开通道,对于频发申请信息公开的事项能向公众公开的,采取网络平台公开相关信息,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工作成本;三、严格按《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界定可公开与不可公开的相关政府信息;四、规范信息公开答复行为,主要针对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答复行为,说理到位,依据明了。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接受了上述司法建议,积极组织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进行研究,并表示将采取实际行动积极处理问题,对存在的工作不足进行自查核实,建立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操作规程,把政府信息公开行为法制化、规范化。

该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周虎城表示,该院将充分发挥司法能动作用,与行政机关之间保持畅通的沟通渠道,加强信息交流、案情分析,搭建政府、行政机关和审判机关沟通联系的新平台。以联席会议、工作座谈会、协调会、司法建议等活动为契机,密切人民法院与社会各界及人民群众的关系,充分发挥行政审判对依法行政的法律监督和引导作用。


 
责任编辑:香河法院

联系我们:

地址:河北省廊坊市香河县新华大街69号

电话:0316-8311229

传真:0316-8314198

信访室:0316-8328129

纪检监察室:0316-8318771

院长信箱:xianghefayuan123@163.com

邮编:065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