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政争议化解中心成立以来,香河县人民法院加强与行政机关沟通协调,通过和检察院左右联动,打通与涉诉行政机关沟通、协调渠道,搭建起涉诉行政机关、行政相对人、司法机关及执法监督机关多方主体之间的沟通桥梁,最大限度地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初始阶段,促进行政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切实把行政争议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多元、高效、便捷的解纷需求。近日,在该院主导下,联合检察院,成功化解一行政争议纠纷,取得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19月9月,香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某餐馆存在采购使用超保质期调料等违法行为,做出罚款560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之后,该餐馆未在法定时间内提起行政诉讼,也未履行处罚决定。2020年5月,香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该院受理后,餐馆经营者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对此争议进行化解。该院主办法官周虎城发现该餐馆所采购调料价值正常,只是疏于检验,并非故意使用超保质期的调料等违法行为。且调料尚未使用,也没有造成不良后果。同时,由于受新冠病毒疫情影响,该餐馆几个月以来也一直处于亏损状态。目前,正值疫情复工复产初期,餐馆恢复经营需要部分资金。如果按照正常司法程序,该院采取严格执行措施,餐馆将难以为继,甚至有可能存在关张的风险。考虑到案件实际情况,该院决定采用折中方案,在维护行政执法权威的同时,不失执法温情,帮助该餐馆共同抗疫,促进复工复产。同时确保争议化解的合法性、合理性,该院邀请检察院参与了该起行政争议的化解。在法、检联合主持化解工作会议上,法、检充分分析了对此起争议的剖析看法,提出了法律指导意见,解读了党和政府的相关规定、政策,以达到该争议的圆满化解。香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化解工作非常重视,及时召开党组专题会议,依法审视,制定化解方案,最终做出决定,该餐馆缴纳罚款本金,免除加处罚款。该餐馆接受了化解方案,支付了罚款本金,并感谢各方给予的理解、支持和帮助,表示今后一定严格进货把关,依法依规经营。至此,一起进入执行阶段的行政争议案件在该院积极协调下顺利调解结案。
另外3起案件中,3名当事人分别起诉要求某机关信息公开。该院启动诉前化解程序后,梳理案情,主动与该机关取得联系,就原告诉求及该机关是否存在疏漏进行询问核实。该机关对3名当事人所诉事实立即进行自查,发现确实存在未及时公开相关政府信息情形,随即进行整改发布。该院将调整结果向原告进行告知,原告对该处理结果表示认可,不再就所诉问题主张权利,诉前撤回了起诉。
行政争议化解中心运行期间,该院接收的4起行政争议案件全部化解在萌芽状态,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真正起到了息诉止诉,预防和主动化解矛盾预期的职能作用,减少了当事人诉累,密切了干群关系,开创了新的城乡社会治理模式,为推动美丽幸福新香河建设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下一步,该院将继续发挥行政争议协调化解机制优势,总结协调化解经验,强化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力度,完善协调化解工作运行机制,更好地发挥司法在社会治理中的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