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督导组组长王海英到香河县人民法院督导行政审判、行政争议化解和司法救助工作。香河县人民法院党组、副院长丁福才陪同督导。
督导组实地查看了该院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办公室、协调室,查阅了行政争议化解台账、司法救助台账,听取了该院关于行政诉讼案件审理和行政非诉案件审查情况工作汇报。
王海英对该院行政审判、行政争议化解以及司法救助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就如何做好下一步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通过依法审理、公正裁判,妥善处理行政争议,最大限度地实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二是充分发挥行政争议化解中心的作用,切实发挥协调员的作用,借助社会力量,强化诉源化解,真正把纠纷化解在诉前,把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利用好、运转好。三是认真做好司法救助工作,认真审查每一起司法救助案件,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做好审查、组卷、上报、发放工作。四是勤于总结,精于创新,在总结中创新行政审判工作,在创新中发展“枫桥经验”,树典型,创亮点,打造“枫桥经验”行政审判香河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