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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河县在县人民法院举行行政争议化解中心揭牌仪式
  发布时间:2020-04-09 16:38:57 打印 字号: | |

    4月9日香河县在县人民法院举行行政争议化解中心揭牌仪式。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崔学光,香河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齐建光共同为香河县行政争议化解中心揭牌。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郭建永主持仪式。出席参加仪式的还有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刘振华,县法院院长刘君,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曹红艳,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蒙鲜、行政审判庭副庭长李石及县财政局、人社局、住建局等行政争议化解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

崔学光在致辞指出,行政争议化解中心的正式挂牌成立,集中体现了香河县法院积极贯彻落实上级部署,结合自身实际,敢于担当尽责,勇于改革创新这一机制的建立实施,是推动“枫桥经验”落地落实的重要举措,有利于降低群众诉讼成本,提高对行政行为的监督效率,减轻审判压力,对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推进依法治起到积极作用。

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强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齐建光提出五点要求: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到有效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工作,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关系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各乡镇部门要切实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抓实抓细突出重点,有效预防化解行政争议要突出重点,狠抓源头,健全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全面履行法定职责遵守程序,公正执法,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积极运用调节手段化解行政争议。三是支持行政审判工作,健全化解行政争议互动机制行政机关要积极配合和支持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行政审判工作,增强依法应诉意识,正确对待参与应诉活动,尊重、理解、配合人民法院司法监督,履行诉讼义务。四是妥善化解行政争议,促进社会和谐。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以行政争议化解中心正式揭牌运行为契机,整合各类纠纷解决资源,形成矛盾纠纷化解合力,将更多行政纠纷解决在早、解决在小以实际行动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五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措施落实要清醒地认识到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强化问题导向,增强依法行政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形成党委总揽全局各部门齐抓共管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新格局。

行政争议化解中心挂牌成立,是香河加强行政争议矛盾纠纷调处的一次积极探索和大胆尝试,将为推进法治香河建设,提高域社会治理水平,建设美丽幸福新香河发挥积极保障作用

 


 
责任编辑:香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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