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上级党委、上级法院要求,香河县人民法院充分认识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做好防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扎实抓好疫情防控和维护稳定等工作措施落实,为坚决打贏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是高度重视。印发《香河县人民法院关于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和《香河县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法院居民小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预案》,成立由院长任总指挥、其他班子成员担任副总指挥的疫情防控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各个小组和应急小分队,实行组长负责制,全体在职干警保持手机24小时开机,确保政令畅通。
二是强化联控联防。积极配合县委、县政府做好值勤、监测、排查等工作,抽调3名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全县应急小分队,做好人员调査、隔离、维护秩序等应急管理工作。组织精干力量全面摸排本院干警春节期间行程动向,24小时做好法院居民小区、法院机关疫情防控工作,严格对过往车辆及人员登记排查、监测体温,确保不漏一人。
三是强化内务管理。突出做好院机关及人民法庭公共场所安全管理,院机关及人民法庭出入口、安检场所安排专人值守,配备检测仪及必要防护设备。未经安全检测人员,不允许进入办公楼和审判法庭等场所。强化值班值勤,加强卫生环境整治、预防消杀,严格落实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做好安全防护。
四是统筹诉讼安排。妥善安排立案、开庭等诉讼相关活动,提前通过官方网站、微信等平台,发布《香河县人民法院诉讼提示》,建议当事人优先通过网上立案等方式完成立案登记手续,尽量避免现场申请立案。对部分案件延期开庭的,提前通知相关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并做好思想疏导,取得理解和支持。不得开展集中执行行动,外出执行办案时不得在没有采取相应防护措施情况下接触当事人。
五是加强防控宣传。通过法院网站、微博微信、明白纸等,宣传疫情防控有关知识,引导干警和群众科学认识疫情、理性应对疫情,带头不信谣、不传谣,严禁参与炒作、转发不实报道,自觉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坚定防控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