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河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0年1月9日在香河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香河县人民法院院长 刘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和建议。
2019年,县法院在县委正确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职责,受理案件11303件,同比上升29%;审执结案件10839件,同比上升31%;结案率95.89%、审限内结案率99.96%。县法院荣获全国法院司法宣传先进单位称号;1名干警被评为全国先进、3名干警被评为全省先进。
一、聚焦审判,执法办案显成效
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抓手,深入推进平安建设。受理刑事案件322件,审结317件。坚持“打伞破网”、“打财断血”同步推进,对涉黑恶犯罪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受理审结涉恶案件6件,判处罪犯29人,公开宣判刘某等6人寻衅滋事案,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
以依法全面平等保护为原则,主动服务经济发展。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原则,受理民商事案件5735件,审结5532件。其中,审结买卖等合同纠纷2500余件,维护安全的市场交易秩序;审结涉民营企业借款、劳动争议等案件600余件,保障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优化营商环境。
以行政争议实质解决为导向,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与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并重,受理审结行政案件277件。坚持规范化审查,立案执行非诉行政案件43件,保障行政机关作出的各项具体行政行为程序合法、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促进依法行政。
二、精准攻坚,执行工作求突破
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加强与住建、土地、银行等部门协调联动,协同公安、检察实现拒执罪突破,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1人,推动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法院主办、社会联动”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大格局。
加大强制执行力度。受理执行案件4882件,执结4626件,执行到位金额近2.5亿元。网络拍卖房屋等51件,成交金额6960余万元;提起查控申请400余万次、冻结资金1.6亿元、司法拘留92人、罚款71件64万元、曝光677名失信被执行人①、采取限制高消费等信用惩戒3256人次,打出执行声威。
加大规范执行力度。建成集指挥调度、财产查控、信用惩戒等一体化执行指挥中心。查控手段从登门临柜到网络查控全覆盖,查控对象从银行存款到财产全类型,查控范围从本县到全国联网,实现执行模式的根本变革;加强执行管理,狠抓节点留痕,规范干警行为,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97.12%、终本案件合格率100%、执行信访办结率100%。
三、心系民生,司法为民零距离
强化便民服务。打造“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配置导诉台、储物柜、自助立案机等设施,构建诉讼服务中心、司法公开网、12368热线服务体系;坚持立案登记制,当场立案登记率97%,网上立案367件、网上缴费450余次、跨域立案7件;司法救助59件200余万元,为115名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80余万元,体现司法人文关怀。
强化民生保护。聚焦民生热点,审结农村土地流转、建设工程等涉农纠纷650件;开展涉诉信访化解攻坚战,落实稳控措施,信访案件呈现初访少、无矛盾激化、无群体性事件的良好局面。妥善化解王某等100余名农民工起诉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避免群体性事件发生。
强化延伸职能。开展“法律六进”等活动150余次,提高人民群众法律意识;邀请14家金融机构、60余家民营企业共商发展大计,全力防范金融风险;深化枫桥经验,开展诉调对接,推进无诉讼乡镇村街创建②活动,筑牢乡村治理法治保障,涌现出三间房村等27个无诉讼村街,探索出创新社会管理、增进社会和谐的新路径。
四、勇于创新,内生动力提质效
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完成员额法官、法官助理和书记员单独职务序列改革,聘任制书记员选聘工作有序推进;组建28个审判团队,员额法官人均结案245件,排名全省前列;坚持院领导办案常态化机制,受理案件1738件,审结案件1516件,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
推进诉讼制度改革。落实“三项规程”③,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出庭作证26人次,推进庭审实质化;深化家事审判改革,化解家庭纠纷780余件,促进家庭和谐;完善分案机制,设立速裁团队,推进繁简分流;优化内设机构改革,部门由31个缩减为21个,激发队伍活力。
推进改革试点工作。改革庭审记录模式,推行语音识别转换系统④应用,提高庭审记录效率;深化道交一体化⑤调处机制改革,设立道交审判法庭,受理案件110件,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司法服务;新选任31名人民陪审员,全年人民陪审员共参加审判、参与调解案件500余件,普通程序案件陪审率100%,创造出可复制、可推广的“香河经验”。
五、从严治院,队伍建设聚合力
加强党建工作。打造高标准党员活动室、党建长廊,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通过院长讲党课、重温入党誓词、升国旗唱国歌等,进一步提升党性修养。
加强文化建设。突出抓好院志编纂和院史馆建设两件大事,先后三次在全省法院院志编纂推进会议上介绍经验,衡水饶阳等多地法院学习借鉴。院志初稿共24编85章170节190余万字,即将出版成册;院史馆规划建设稳步推进。
加强廉政建设。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贯彻“八项规定”精神,整饬“四风”,落实“两个责任”,履行“一岗双责”,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确保主体责任落实到位;通过到廊坊市法治宣教中心参观学习等形式,教育引导干警增强廉洁自律免疫力,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六、强化监督,司法公开树形象
接受人大监督。坚持向人大报告工作,接受人大审议和对法官履职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交办的信访事项,确保事事有着落;全方位、多角度加强与人大和人大代表联络沟通,邀请人大代表旁听、见证执行200余人次,接受监督成常态。
拓展外部监督。适时向县政协通报情况,聘请政协委员担任执法监督员,听取意见建议;主动邀请政协委员参加视察调研、参与调解等工作;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讨论案件4件,支持检察机关履行监督职责。
深化司法公开。规范审判流程、执行信息、裁判文书公开操作流程,庭审直播案件610件,裁判文书上网6885份;举行“公众开放日”2次,召开新闻发布会4次,满足公众司法需求。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县法院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恪尽职守,在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司法宣传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部分工作走在了全省、全国法院前列。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县委正确领导、离不开县人大有力监督、离不开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鼎力支持。在此,向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各位领导、各个部门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问题和短板:法官应对新类型、疑难复杂案件的司法能力还不够;深化司法改革任务艰巨,审判保障力量亟待进一步加强;“智慧法院”建设、信息化深度应用有待进一步提高。对此,我们将采取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及“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县法院工作总体思路和目标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全面加强队伍建设,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建设美丽幸福新香河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强化政治引领,在坚定方向上有更高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人民法院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展现新时代法院新形象。
二是紧紧围绕大局,在服务发展上有更大作为。保持严打高压态势,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开展;严厉打击暴力犯罪、重大刑事犯罪,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创新“枫桥经验”,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大无诉讼乡镇村街创建力度,促进社会和谐;坚持支持和监督并重,推进法治香河建设。
三是坚持为民宗旨,在保障民生上有更实举措。推动诚信体系建设,向“切实解决执行难”迈进;加快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全面提升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水平,减轻群众诉累;打造家事纠纷、物业纠纷等专业审判团队,优化司法服务。
四是紧跟改革步伐,在完善机制上有更强定力。统筹推进司法责任制,完善绩效考核,推进审判辅助事务社会化管理;完善审委会权力运行机制,推进刑事诉讼庭审实质化,狠抓诉源治理、诉前调解、繁简分流,提升司法效能。
五是加强素质建设,在锻造队伍上有更严标准。全面落实从严治党,持续开展从严治院专项行动,强化正风肃纪,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审务督察,对违纪违法问题一查到底,绝不姑息,打造一支风清气正、公正廉明的法官队伍。
六是强化公开意识,在接受监督上有更佳成效。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决议,主动报告工作,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观摩等方式,监督法院各项工作;自觉接受检察机关、媒体及社会各界监督,实现阳光司法、公正司法。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县法院将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依法监督和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执行本次大会决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认真履职、勇于担当,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美丽幸福新香河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
名 词 解 释
1、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违反限制消费令的;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依法进行信用惩戒。
2、无诉讼乡镇村街创建:2018年5月,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推进无诉讼乡镇村街创建要求,调动各方力量,实现乡镇村街息诉、少诉、止诉甚至无诉的目标,确保小事不出村街、大事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
3、三项规程:指最高人民法院全面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包括“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庭前会议规程”、“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规程”、“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第一审普通程序法庭调查规程”。
4、庭审语音识别转换:集中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等多项先进技术,将庭审发言转为文字,全面完整再现庭审各方发言,体现庭审记录的公正、效率。
5、道交一体化:法院、公安机关交管部门根据实际,建立道交纠纷网上一体化协调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确保道交纠纷网上一体化处理平台有序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