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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情暖民心调解奏和音香河县法院妥善化解重大排除妨碍案件取得好效果
作者:王树营  发布时间:2019-09-25 16:22:03 打印 字号: | |

编者按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因其法律关系复杂、专业性强、标的大、执行困难等因素,属于民商事案件中的疑难复杂案件。这起原告、被告、业主多次上访不息,倍受各级领导、社会关注的重大排除妨碍案件在如此短时间内得以化解,也使另外两件相关联案件得以圆满解决。本案的成功调解反映出主办法官抓住矛盾的关键点,不辞辛苦,不畏困难,妥善处理背后体现出了主办法官勤奋敬业、为民情深无限、调解技能高超精湛体现了法官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审判理念,维护全县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全县经济发展。

近日,香河县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一起因建筑施工合同矛盾引发的非法阻工长达之久排除妨碍案件,不仅防止了重大群体性上访隐患,也促进、推动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为表达感激之情,原告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将写有悬明镜,公正执法;为企业,保驾护航”的锦旗和鲜花给了该院主办法官王学民手中

原告房地产开发公司和被告北京市某建设有限公司签订建筑施工合同,并进入施工期原告按照审批手续,将部分商品房预售给诸多业主。随着建设工程的不断推进,双方当事人之间产生矛盾,最后,致使建筑工程无法推进。因工期拖延,严重影响了项目进展。原告为复工赶工,发函要求与被告解除施工合同。因此案标的额较大,一审由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解除合同。被告不服,上诉至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年4月15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为无效合同。与此同时,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该建设有限公司与该房地产开发公司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2019年4月24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该房地产开发公司给付该建设有限公司工程款31998920元。该建设有限公司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目前正在二审审理之中。

原告多次要求被告退出,但被告拒不同意并非法霸占工地,而诸多业主期盼早日搬进新居。眼看建筑工程进展无望,业主愤然围堵该房地产开发公司讨说法,要求解除买卖商品房合同,并赔偿损失。在诸多诉求一时无法解决的情况下,部分业主到县委、政府等多地、多部门上访,要求维护合法权益。县委、政府高度重视,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但未达成一致意见。

在此期间,原告和第三方某建设有限公司签订了入场施工合同。但被告仍拒不配合,并指使王某农民工近50余采取堵死进场大门、夺取施工工具,不许挖掘机搅拌机入场、施工人员入场等方式,多次阻挡第三方施工,工程被迫停止而业主群起激愤,和该房地产开发公司的矛盾也愈演愈烈,上访隐患加剧,双方矛盾一触即发,辖区相关部门多次调处无果

无奈之下,2019年5月16日,原告将被告起诉至香河县人民法院,请求判令被告停止侵害、排除妨碍,将人员、设备、建筑原材料撤离现场,归还相关工程文件资料该案当日办理了立案手续。

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后,该院党组高度重视。为确保此案顺利结案,取得实效,该院指定资深员额法官王学民办理此案

王学民接手案件后,对该案进行认真阅卷、梳理分析。此案从开始产生纠纷至今,一直持续了近两年,双方矛盾积压时间较长。因双方签订合同数额巨大,案情复杂,案件是否顺利进展对于建筑施工有重要影响。况且,该案涉及县域开展招商引资工作的投资企业,若处理不好,可能损害该企业投资县建设的热情,影响全县经济发展对于法官来说,判决容易,该支持支持,该驳回驳回。当事人如果提出上诉,案结事未了。调解不这么简单,需要做大量工作,即使做了大量工作也不一定会有“皆大欢喜”的结果。但是王学民考虑的不是眼前”和“易”,而是综合考虑如何实现“双赢”的办案效果。王学民认识到此案且事关全县稳定问题、发展问题。若简单下判,此案纠纷未必解决,甚至还可能引发群体性案件、信访纠纷。只有通过调解才能最快化解矛盾,既达到息事宁人的效果,又推进全县经济发展。

确定好办案思路后,王学民并多次深入施工现场调查案情,深入剖析矛盾纷争焦点、难点,组织双方进行庭前调解。因双方对工程施工款争议较大,庭前调解被迫搁浅。但王学民并未就此放弃。为充分化解双方当事人之间矛盾,王学民冒着酷暑,不辞辛苦,不厌其烦奔波工地现场上百余次,站在公平公正、不损害各自利益的角度上,从情、理、法的角度向各方当事人讲明缘由及利害关系,用平和的心态释法明理,寻求调解的突破点。

功夫不负有心人,最终在王学民不懈努力下,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于2019年7月26日前将施工现场内的所有建筑设施、建筑材料、工人撤出施工现场,原告于2019年7月26日给付被告建筑工程款31998920元;被告于8月16日将建筑工程资料文件交到住建局质监站,原告当日给付被告垫付款3609120.18元;至于被告财产损失由最高人民法院审理时认定。

为尽快督促双方当事人履行协议相关内容,王学民趁热打铁,在协议签订后,展开调解协议的履行工作。在调解协议签订后第二天立即举行了清障交接活动。王学民冒着蒙蒙细雨赶赴工地现场,在双方当事人共同见证下,指挥施工车辆到达预定位置开展清障搬运工作。经过个多小时的紧张施工,现场圆满清理完毕,为第三方入场施工奠定了坚实保障

至此,双方结束了数次的矛盾冲突,以握手言和而宣告结束。这一备受县委政府重视、社会高度关注的“骨头案”终于画上了圆满句号。

 
责任编辑:香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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