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河县人民法院环保产业园区人民法庭立足调解职能,不断传承发展“枫桥经验”,探索多元化纠纷调解机制,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该庭组成人员包括人民陪审员4名,另法庭下辖各村中均分别确定1至2名在村中德高望重的人民调解员。在日常工作中,加大对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的指导培训。法庭由法庭负责人每周至少一次对人民调解员及人民陪审员进行定期培训,指导人民调解员及人民陪审员对农村常见的婚姻家庭纠纷、土地承包纠纷、民间借贷等相关法律知识进行培训,并及时解决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在调解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指导人民陪审员及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开展工作以来,由人民陪审员及人民调解员参与调解成功44起,真正打通了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