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香河县人民法院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庭成功诉前调解一起特殊的抚养纠纷案件,这是一起新类型案由纠纷,妻子起诉丈夫协助办理孩子出生证明,在该院当属首次。
2017年9月21日,原告孙某与被告侯某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孙某生育一子,目前婚生子已满一周岁,但侯某一直拒绝办理出生证明及户籍登记手续。故孙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侯某协助办理婚生子的出生证明。
该庭主办法官接到案件后详细了解到孙某怀孕生子后一直在娘家居住,夫妻双方矛盾较多。此案属于家庭纠纷,可以通过诉前调解解决。主办法官立即走访孩子出生医院了解到孩子的确超过一年未办理出生证明。但若办理出生证明除需要准备相关材料外,另需做亲子鉴定。随后,主办法官通过对侯某多次电话沟通,释法明理,侯某终于同意调解。最终,双方提供了相关材料,并做了亲子鉴定,随后孩子的出生证明成功办理。此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该案从收案到出生证明办理完毕仅用了一个月时间,远远短于正式诉讼的审理期间,减少了双方当事人很多诉累,降低了诉讼成本,也减缓了诉讼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