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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措施确保实效全力推进法院院志编纂工作
作者:王树营  发布时间:2019-05-16 10:42:18 打印 字号: | |

近一年来,香河县人民法院认真落实省、市法院工作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院志编纂工作,并取得阶段性成果。工作开展以来,院志办全体编纂人员经过研判全国部分法院院志书、编写纲目、征询意见和建议、收集征集资料、定期召开交流会,满负荷工作。截至目前,1947年至2019年度的基础资料收集工作已基本完成。院志共22 编60章125节,初稿也已初步完成,预计字数总计70余万字。

一是统一思想,强化认识

市法院院志编纂工作会议结束后,该院高度重视,先后召开四次党组会议对院志编纂工作进行研究。院长刘君多次强调此次院志编纂意义重大,历史跨度长,编写体例新,内容多、难度大、时间紧,任务非常之重,务必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创造条件全力保障、保证编写质量与进度。编纂负责人员要站在充分展现法院文化成果的高度出发,以求真务实的精神、高度负责的态度和严谨科学的工作思路,全面细致搜集、整理档案材料,准确、真实展现法院所取得的成绩。成立由院长任编委会主任、其他院领导和各庭室主要负责人任编委会委员的院志编纂委员会,定时组织召开党组专题会,听取撰写进度和需要解决的问题,对下一阶段工作提出具体要求。编委会下设院志编纂办公室,由6名专职编纂人员组成。制定方案,明确编纂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方法步骤、具体要求。同时,为确保院志编修工作能够顺利开展,院党组充分保障经费和办公条件,不仅从人员方面加强配置,更是从编写经费、办公条件等方面给予充分保障。配备专门办公室、资料柜,购置新的计算机、打印机、扫描仪、复印机、照相机等硬件设施。编纂人员认真学习贯彻院省、市法院决议、指示精神,努力学习有关编志知识,丰富提高自身素养及写作技能,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实事求是的思想态度、严谨的工作作风,全身心投入到编志工作中。各庭室、科、队每一名干警都积极行动,人人建言献策,参与、配合、支持院志编纂工作。另外,强化督导,将院志编纂工作纳入工作考核内容,严格落实各部门和编写人员责任,制定相应奖惩措施,稳步推进院志编纂工作。

二是全力推进,强化资料搜集

资料收集与整理是编纂院志最重要的基础工作。许多庭室整理、收集、保存资料意识缺乏,原始资料保留不多,造成编志工作无据可查,无证可考,有的收集上来的资料质量不高,部分文件、简报语言笼统,数字统计不准确,反映问题不全面。尤其历史资料需要许多在法院工作的老同志提供,但多已逝世,只能根据子女甚至孙子等提供,急需上门采访取证,花费的时间又相当多等等问题,给编志工作带来困难。更由于受行政区划撤并变化较大,香河县先后隶属通州专区、唐山地区、天津地区、廊坊地区,导致法院审判管辖区域的相应变化。为了说清楚辖区的历史发展、沿革情况,就需要突破现行行政区划。编纂人员不辞辛苦,先后去宝坻区法院、宝坻区档案馆、通州区法院、通州区档案馆不下数十次,去廊坊、天津等地寻找知情人,获取了部分珍贵的历史资料。编纂人员以创一流业绩的精神和对历史负责的态度,加班加点认真编写,为推进院志的编纂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编纂人员通过到县档案局查阅档案、翻找老照片、老物件、找退休老领导、老干警座谈,上门拜访健在知情人等方式,共查阅卷宗、文件、简报、信息、总结、报告3200册,收集原始资料1678份,摘抄复印资料500 余份,筛选照片1200余张,图片转换文档12000余张,累计获取文字档案超百万字。在此基础上,对照篇目安排,建档立卡,采取逐步收集、逐步分类、逐步排序办法,对所需文字、数字和图片资料进行有条不紊地收集,对资料进行认真细致的挑选,确保资料完整、系统、翔实。目前,已初步完成组稿工作。

三是严格要求,强化质量

在编纂过程中,注重把握好以下四关:一是把好事实关。真实才能经得起历史检验,显示出其独特的价值。搜集资料途径不凭想象乱加记述,主要设定在档案、工作总结、文件、领导讲话以及各种材料和制度汇编等可视性文件范围内。对查无实据,只根据回忆人记忆的材料注意资料审核印证,多次求证、反复求证,避免出现史实不确、数据不准等问题。对发现错误、缺漏之处,及时纠补。同时,不只歌功颂德,不回避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将历年来工作中的反面案例、事例一起整理,为后人提供参考借鉴。二是把好保密关。因涉及部分人员隐私,在调取相关材料过程中,严格执行保密相关规定,不传谣、不误传。三是把好质量关。严格根据省、市法院具体要求,充分借鉴、吸取其他法院院志经验,依规编写纲目。对同一类别层次的,以时间先后顺序排列;同一时间范围内,按事件前后顺序排列。为使编纂出来的院志具有科学性、著述性和可读性,严格执行志书质量标准和行文通则,从版式设计、标点符号,到数字罗列、图片摆放等精心研究,把创精品作为编志工作的着力点,努力提高院志质量。这一年期间内,广泛征求意见,多方收集资料,以辨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秉承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态度,进行了多次增删修改,力求做到思想性和科学性的统一。四是效率关。在历史资料不完善、时间跨度大、涉及范围广、编写人手少的困难条件下,编纂人员发扬不怕吃苦的精神,尽最大可能提高效率。针对部分老干警子女白天上班或遛弯不在家实际状况,编纂人员利用晚上下班时间到知情人家中获取第一手资料,当天加班加点加以整理,提高工作效率。  

四是立足实际,突出特色

在保证院志的完整性和连续性的同时,尽可能增加院志的展示效果,突出人文特色、时代特色、地方特色,重点记述,突出院志的借鉴意义。

一是突出特点。志书重要的价值在于能够反映出一个时期、一个地方所具有的特色。必须把变化真实记述出来,有地方特色,为该院独有发生的、在全省、全国法院突出、有较高知名度或新鲜特色的案件、审执工作做法。如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两庭建设、一乡一庭、信息化、司法调解工作都是亮点,也是院志突出笔墨重点描绘的地方。二是突出变化。抓住审判工作发展的起伏的转折点,详细记述事物转折变化原因、条件、状况,客观再现事物发展过程。对重点工作,当详之处舍得笔墨,该略的地方能减则减,能舍则舍不含糊。三是突出影响。突出经济发展、政策变化对案件发生、受理状况的影响;突出审判工作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大局服务状况。四是突出公正与效率主题。把实现公正与效率贯穿于审判工作中,对实现公正与效率作出的部署,采取的重大举措,如在队伍建设、审判管理等相关章节中,记述司法大检查、实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集中教育整顿活动等等,客观记述法院为实现公正与效率目标所进行的努力与效果。

该院将加速志书编纂进度,采取倒计时办法,将任务层层分化,明确完成时限和工作要求,集中力量,力争在8月底形成初审稿,确保按时、按质完成编纂任务。

责任编辑:香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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