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电视电话推进会结束后,香河县人民法院迅速召开专题会议,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及上级法院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各项要求。院长刘君、及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该院通报去年以来涉黑恶案件审判情况,及2019年案件受理情况。就进一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部署上来,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周密实施,确保上级各项要求在法院不折不扣地得到贯彻落实。
二、要坚持依法办案。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要求,依法、准确、及时地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做到对涉黑涉恶案件既不“拔高”也不“降格”,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三、要快审快结。对2019年案件进行预判,加强与公安、检察、纪检监察等机关的联系,对重大疑难涉黑涉恶犯罪案件要提前介入,专案专办,依法在法定期限内快审快结,决不在审判环节贻误战机、影响效果。
四、要增强宣传力度。坚持利用好庭审直播、集中宣判、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典型案例,以及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旁听案件等举措,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传递党中央扫黑除恶的坚强决心,增强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斗争的信心。
五、要加强综合保障。要进一步提高审判水平,抓好专业团队建设,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强化庭审综合保障,从软硬件、人财物等各方面给予积极保障,全力保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