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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河县法院开展基层法庭观摩拉练
  发布时间:2019-04-01 15:28:31 打印 字号: | |

 

为更好地推进法庭建设,提高基层法庭审判质效,327-28日,香河县法院开展基层法庭观摩拉练活动。院长刘君带领全体院领导、各法庭庭长、部分中层干部,就 “一乡一庭”工作,对五个中心法庭和六个一乡一庭进行全面检查。 

 

此次“拉练”采取现场检查的方式,对法庭的办公环境、精神面貌、网络设施、制度建设、法庭人员履职、调解台账、安保维稳、卷宗管理、接待记录、工作日志等方面落实完成情况进行逐一检查,现场研究解决基层人民法庭现场办公所面临的问题与困难。检查结束后,在法院院机关召开座谈会,法庭负责人就工作开展逐一进行汇报,院领导对法庭工作逐一进行点评。院长刘君对法庭取得的成绩予以肯定,并指出法庭存在的不足。他强调,法庭作为法院派出机构,处在践行司法为民的最前沿,处在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线,在创新乡村治理中承担着重要职责。法庭要充分发挥作用,积极参与乡村治理,维护乡村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乡村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就法庭如何发挥审判职能服务乡村振兴,刘君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一、要提高认识。进一步认识推进“一乡一庭”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枫桥经验为引领积极主动作为,全力化解矛盾纠纷在最前沿,努力做到“小事不出门、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要及时补充审判力量,尽快缓解法庭审判压力,加强法庭干警业务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审判能力素质。通过依法妥善处理乡村振兴实施过程中的各类矛盾纠纷,找准新时代乡村振兴的法治需求。 

 

二、要强化联络。进一步加强与各乡镇党委、司法所等部门的沟通联系,有效形成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合力。高度重视并认真研判涉农案件中出现的新情况和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及时向党委、人大报送专项报告,向当地政府及其他相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更好服务党政决策。 

 

三、要强化管理。进一步完善制度和工作台账,细化工作要求,确保法庭工作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要完善便民诉讼体系,推行法庭网上立案、电子送达等信息化服务。严格接待日志,做好工作台账及电脑录入,不断加强法庭规范化管理。强化学习交流,提升工作水平和司法水平。 

 

四、要坚持司法为民。大力推行巡回审判,全面深化司法公开。为法庭提供便民、利民服务设施,方便当事人诉讼。发挥法庭贴近基层、贴近百姓的特点,经常性的开展庭审“公开课”,邀请更多的村民参与庭审,真正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加大对各类案件特别是“三养”案件、相邻关系纠纷等民生案件的调解力度,缓和家庭矛盾、促进邻里和谐。 

 

创新司法为民方式,通过以案释法、巡回审判等,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家庭美德,引领农村尊法、守法风尚,努力为打造乡村振兴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和有力司法保障。 

 

五、要强化司法调解。深化枫桥经验,注重依托“一乡一庭”做好诉前调解工作,要全民全员调解,发挥人民陪审员优势,整合审判资源,强化诉与非诉衔接,多元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 

  

责任编辑:香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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