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香河县人民法院第三党支部召开了组织生活会,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君深入该支部参加组织生活会。
会上,第三党支部书记刘卫杰回顾了2018年党支部的工作情况,并汇报了2019年党支部工作计划。随后,全体党员依次对个人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认真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刘君院长对各参会人员工作进行了中肯的评价,并提出了改进建议。同时,他就党章党规党纪、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内容与支部成员进行交流。最后,刘君院长就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提出要求:
第一,要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肩负起新形势下的使命任务。
第二,要强化党建引领,推进队伍建设。通过抓思想政治教育,提升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综合素质;通过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提升队伍的整体素质加强纪律建设,把规守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第三,要将党建工作与审判业务相结合。坚持支部建在庭上,充分发挥支部与执行团队融合优势,将执行团队亮点工作自然融入支部建设中,切实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真正实现党建工作与执行业务双提升、共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