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中共香河县人民法院第一党支部召开全体党员会议,院长刘君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会议。
会上,全体党员集体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对具体内容的解读,并学习了省高院院长卫彦明调研北三县法院时的讲话精神。院长刘君与第一支部全体党员交流分享学习心得体会,并对全院支部建设工作提出四点要求。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加强“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坚决落实中央有关决策部署,以实际行动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是提高思想觉悟。思想觉悟的高低是检验一个党员合格与否的标准,每个党员在工作过程中要时刻保持高尚的思想觉悟,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要在大是大非面前保持党员作风,固守思想防线,抵御不良风气的腐化。
三是加强党的建设必须与当前工作紧密结合。要结合当前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形势和任务,转变思想,与时俱进,为推进北京副中心与北三县协同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继续深化司法改革,强化多元化解,提高审判质效,减轻当事人诉累。
四是加强党的建设与个人素质品行相结合。作为一名党员,要以身作则,严于律己,保持忠诚干净担当,服从党的领导,不做“两面人”,维护司法形象,努力建设一支忠诚为民务实清廉的政法队伍,推动政法事业取得新的发展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