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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欠钱不还 法院强制执行
  发布时间:2019-03-08 10:03:29 打印 字号: | |

 

 

近日,李某伟因欠钱不还被香河县法院拘留15日,同时对其作出罚款2000元的决定,以示惩戒。  

 

2016105日,李某伟向申请人李某梅借款20000元,并出具借条,刘某国作为担保人在借条上签字。到期后,经多次催要,李某伟仅还1400元后便以各种理由拒不偿还,李某梅遂将李某伟起诉至该院。该院经审理后作出判决,由李某伟偿还剩余本金18600元和相关利息。 判决生效后,李某伟未主动履行还款义务,该案进入执行程序。该院执行干警几次上门和电话联系李某伟做其思想工作,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李某伟每月支付500元,直至履行完毕。但李某伟仅支付2个月后便不再支付。2019124日,执行干警依法拘传李某伟到庭说明情况,李某伟依旧强调没有钱,对生效判决不以为意。执行干警依法对其采取拘留15日的决定。在强大法律攻势下,李某伟姐姐主动联系执行干警愿意代李某伟偿还3000元,并达成每月还款500元的协议。同时,李某伟也表达了后悔之意,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并保证按期履行。基于此,该院作出决定,提前解除对李某伟的拘留措施。 

 

【法官说法】在执行过程中,一些被执行人为了规避执行耍起了小聪明,先是非常痛快地同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之后却不断拖延。为依法打击这种变相逃避执行的行为,香河法院不断加大跟踪执行力度,一追到底,对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恢复强制执行,尽快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实现。 

 

责任编辑:香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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