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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书记赖账不还 强制执行没商量
作者:王春蕾  发布时间:2018-10-30 10:12:22 打印 字号: | |

 

香河县法院在“燕赵利剑”行动中,对“老赖”“挥铁拳”、“下狠手”,坚决维护司法权威,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近日,对某村原党支部书记赵某采取强制拘留措施。

赵某,系香河县某村原党支部书记。自2010年起雇佣李某在自己承建的工程处从事开槽、拉渣土、干杂活等工作,至2015年共拖欠李某劳务费6万余元。李某多次催要,赵某一直未给付,后李某将赵某诉至法院。该院判决赵某给付李某劳务费53256元。判决生效后,赵某仍未主动履行法律义务,李某申请强制执行。由于拖欠工资时间较长,李某拿回血汗钱的心情较为迫切。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立即对赵某名下财产进行查询,未能发现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在查询到其妻子账户名下有27000余元后,当场进行冻结扣划。在此期间,赵某却玩起了失踪。执行干警多次到赵某家均找不到其下落。赵某作为村原党支部书记,身为一名共产党员和党在基层的干部,不遵守党的章程,无视法律,抗拒执行,严重损害了党员干部的形象。为严厉打击诸如赵某等“老赖”行为,该院启动“燕赵利剑”行动后,对赵某等“老赖”进行全网“搜捕”,并于近日深夜将赵某堵在家中,依法对其采取强制拘留措施。

在强大的法律震慑下,赵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写下忏悔书,并主动将余款全部履行。

“燕赵利剑”行动开展以来,该院始终把涉民生案件的执行放在首位,强化责任担当,主动积极作为,多起涉及劳动报酬、买卖合同纠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等民生案件在采取强制措施后,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法律义务。

 

法律至上,任何违法行为必将受到严惩。

责任编辑:香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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