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事人逃避法院执行一年多不露面,玩失踪,瞒天过海,以为舒舒服服地就能躲过去,却没成想到法院办理另一起涉案的相关手续时,被香河法院执行干警“火眼金睛”认出,当场被采取拘留强制措施。
北京某公司口头约定由张某负责地面施工,双方经结算,该公司欠张某工程施工款46余万元。该公司一直未付款给张某。为维护合法权益,张某将北京某公司诉至法院。该院判决被告北京某公司给付原告张某工程款46余万元。判决生效后,北京某公司迟迟未履行法律义务。
2017年5月12日,张某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行执行程序后,该院立即启动执行程序。执行干警经多方查询,该公司无可供执行财产,公司法人宋某也下落不明。在此情况下,该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2018年1月16日,该院恢复了案件执行。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询,也未查询到该公司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同时,执行干警先后到该公司注册地北京市国土资源局门头沟分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北京市工商局行政管理局门头沟分局、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门头沟分公司进行现场查询,也未查询到该公司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经多方联系该公司法人宋某,但宋某一直未回应,始终处于“失联”状态,案件不得不中止执行。
然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10月8日,该公司法人宋某急匆匆地来到该院准备办理该公司涉案的另一件案件的上诉手续时,无意间被该院执行干警认出,当场采取拘留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