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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六督导组到香河法院检查督导工作
作者:赵红楠  发布时间:2018-09-10 10:44:24 打印 字号: | |

9月6日,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六督导组到香河法院检查督导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郭健永、常务副书记陈宝全,参加座谈会。
督导组一行实地查看该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台账,听取了该院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汇报,包括涉黑涉恶案件审理、线索摸排、宣传工作,对该院扫黑除恶工作表示充分肯定一致认为该院宣传工作落实到位,案件线索排查细致深入,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扎实稳健,并提出了四点要求: 

一是要提思想认识,责任落实到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责任人要切实履行专项斗争重大政治责任,要深刻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战略意义,把专项斗争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二是要强化协调配合,打击成效到位。自觉加强与公安、检察、纪检监察、组织部门等机关的协调配合,形成打击合力。不断强化涉黑恶犯罪案件的裁判标准,确保对黑恶势力犯罪打得准、打得狠、打得稳。

三是要坚持源头治理,线索摸排到位。对近年来审结的刑事、民事、执行、信访案件进行“回头看”,深入排查涉黑恶案件线索。深入农村、社区、重点单位、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通过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呼声,从中获取涉黑涉恶特别是“保护伞”案件线索。

四是要强化舆论引导,宣传报道到位。要采取公开宣判、公布典型案例、电视台滚动播出、发放宣传手册、张贴宣传标语等丰富多样的宣传形式,增强广大群众知晓度、参与度,充分展现法院扫黑除恶的决心和成效,彰显法治权威,增强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

责任编辑:香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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