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香河县人民法院召开书记员工作经验交流会。该院党组成员及近百名书记员参加。
会上,由张敏、崔雪莲和张宗杰三位书记员代表做典型发言。通过组织这次活动,能够互相借鉴工作经验,相互促进,共同提高,进一步加强团结,强化责任意识、担当意识。该院对书记员提出以下几点要求:一是要加强工作积极性,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能力、综合素质,从而适应各岗位工作的需要。二是要增强保密意识,重视保密工作,牢固树立“保密工作无小事”的责任意识。三是要加强廉洁自律,书记员是法院的工作人员,代表着法院的形象,应严格要求自己,避免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