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申请人王某将一面印有“执法为民 公道人心”八个大字的锦旗和一封感谢信送至香河法院执行局局长李君手中,深表感谢。
申请执行人王某,系河北省香河县钱旺乡人。2017年6月3日,王某的丈夫韩某为同村罗某家更换房顶彩钢瓦时,不慎从房顶坠落,送至医院抢救无效不幸身亡。因赔偿问题,双方发生纠纷,王某一纸诉状将罗某诉至该院,该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决被告罗某赔偿原告王某死亡赔偿金等各项费用共计19万余元。判决生效后,罗某未主动履行法律义务,王某遂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罗某仍拒不履行法律义务。执行干警进行多方查控,也未查找到其可供执行财产。多次到其家中围堵,也未查找到其人。但执行干警并没有放弃,通过多方打听,在得知其下落后,终于在近日将罗某拘传至法院。在法院执行干警面前,罗某仍然态度强硬,不愿履行判决义务。该院依法对罗某采取拘留强制措施,在法律的强大震慑下,罗某终于认识到不履行法律义务的严重后果,表示同意履行法律义务,分三次将执行款18万余元全部履行到位,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和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