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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河法院开展基层法庭观摩拉练

院长刘君要求法庭在乡村振兴中发挥职能作用
作者:王树营  发布时间:2018-06-06 10:41:27 打印 字号: | |

 

为更好地推进法庭建设,提高基层法庭审判质效,65日,香河法院组织开展基层法庭观摩拉练活动。该院院长刘君带领全体党组成员、各乡镇法庭庭长、部分中层干部,对辖区内五个中心法庭和八个乡镇法庭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观摩拉练。

近年以来,香河县人民法院积极贯彻省高院“一乡一庭”建设构想,把实现好、维护好、保护好人民群众利益作为自身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原5个中心法庭基础上,新建8个派出人民法庭,实现了“一乡一庭”全覆盖。该院依托“一乡一庭”平台,担当起在乡村振兴中的职能作用,一乡一庭平均办理案件1400余件,诉前化解案件500余件。开展各类法制指导、宣传、咨询活动上百次,司法形象显著提升,社会效果持续向好,做到了无一错案、无一因处置不当引发的社会负面影响案件,全县70%以上的乡村案件得到妥善处理,实现了“小事不出门、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一乡一庭”成为人民法院传递司法正能量,践行群众路线的“桥梁”和“纽带”。

为进一步切实发挥“一乡一庭”功效,发挥典型带动作用,该院对法庭工作开展业务拉练。

观摩拉练活动中,院长刘君带队对法庭环境卫生、办公场所、制度建设、人员履职情况等进行逐一检查。各法庭负责人就工作亮点进行逐一汇报。院长刘君对法庭工作进行点评,对存在的不足提出明确要求。他强调,法庭作为法院派出机构,处在践行司法为民的最前沿,处在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线,在创新乡村治理中承担着重要职责。法庭要充分发挥作用,积极参与乡村治理,维护乡村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乡村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就法庭如何发挥审判职能服务乡村振兴,刘君要求:

一是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充分认识推进法庭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义不容辞地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积极主动作为,以更新的思路谋发展、更高的坐标求发展、更有力的措施促发展,通过依法妥善处理乡村振兴实施过程中的各类矛盾纠纷,找准新时代乡村振兴的法治需求。

二是积极加强与镇党委的沟通、协调,努力争取支持。高度重视并认真研判涉农案件中出现的新情况和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及时向党委、人大报送专项报告,向当地政府及其他相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更好服务党政决策。加大“一乡一庭”软硬件建设,完善办案设施,优化办公环境,为顺利开展审判工作提供有力的物质保障。

三是完善制度,强化驻庭队伍管理。细化工作要求,确保法庭工作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要完善便民诉讼体系,推行法庭网上立案、电子送达等信息化服务。

四是推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完善工作体系,通过“法庭+村居委员会”“法官+人民调解员”“法官工作室+基层干部”等形式,加强对乡村法律指导和法律咨询,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五是大力推行巡回审判,全面深化司法公开。创新司法为民方式,通过以案释法、巡回审判等,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家庭美德,引领农村尊法、守法风尚,努力为打造乡村振兴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和有力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香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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