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香河县人民法院院长刘君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中共香河县人民法院第一党支部全体党员会议,与其他党员一起学习《党章》并交流分享学习心得体会。
会议上,该院第一党支部书记王金生介绍了第一党支部党员情况及分组情况,宣传委员王焕君带领党员们学习了《党章》,组织委员任玉庆带领党员们学习了习近平同志在全国“两会”闭幕式上的重要讲话内容。
院长刘君在会议上指出,第一党支部党员主要是民、商事案件审判团队,承担了全院70%以上的民、商事案件,工作任务重大,审判时必须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以人民的利益为中心。其他各支部要把党小组会议重视起来,积极参加党员会议,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
其他党员也积极发言讨论,并总结学习心得体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