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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河县法院采取措施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开展
  发布时间:2018-02-12 10:58:17 打印 字号: | |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结合上级部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香河县法院快速行动,科学谋划、精心组织,擦采取过硬措施,确保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 

一是及时传达贯彻。上级部门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后,该院先后两次召开全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动员会议,传达上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把全院干警思想统一到上级决策部署上来。该院要求全院干警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勇于担当、敢于碰硬,坚定不移按照上级部署和要求推进扫黑除恶工作向纵深开展

二是快速落实跟进。制定《县人民法院扫黑除恶工作方案》,成立以院长刘君为组长的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和协调组、案件审理组、后勤保障组,明确职责,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有力保障。同时,审判节奏将进一步“提速”优先配置审判资源成立刑事法官专业会议,专题研究疑难复杂案件。分管院长靠前指挥,敢抓敢管,亲自办理重大、疑难及有社会影响的案件,争取尽快取得实效。

三是明确工作重点。重点打击威胁政治安全、把持基层政权、利用家庭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煽动村民闹事、强揽工程、欺行霸市、操纵经营黄赌毒、非法高利放贷、插手民间纠纷等黑恶势力。坚持“打准打实”严格区分违法与犯罪、此罪与彼罪、轻罪与重罪,准确定罪量刑该顶格处罚的坚决顶格处罚,并加大财产刑的适用力度,让涉黑涉恶的违法犯罪行为彻底失去经济支撑 

四是确保案件质量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基本原则,严格依法办案,严格遵守刑法、刑事诉讼法的实体、程序规定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落实好“三项规程”各项规定,与公、检等统一行动思想,统一法律适用标准,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做到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避免出现冤假错案。

积极营造氛围。加强宣传引导,在法院机关门口和县城主要街道悬挂宣传横幅标语,在法院官网、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严惩黑恶违法犯罪的工作情况,展示专项斗争成果,对犯罪分子形成强有力的心理震慑,以更广泛的司法公开赢得群众更大力的理解和支持。选择一些群众反映强烈、影响较大的典型涉黑涉恶案件,依法公开审理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良好氛围用实际成效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责任编辑:香河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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