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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县“两会”精神为建设美丽幸福新香河保驾护航
  发布时间:2018-02-08 09:04:02 打印 字号: | |

“两会”结束后,香河县法院迅速召开党组会议,专题传达学习贯彻会议精神,围绕“建设美丽幸福新香河”工作目标,做出部署落实。 

一是凝聚“思想共识”。刘君院长传达县“两会”精神,他要求全院干警务必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两会”精神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以县“两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主动融入服务全县发展大局,为香河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突出“能动司法”。依法严惩严重暴力犯罪,重拳打击非法集资、恶意欠薪、危害食品安全等涉民生犯罪和严重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犯罪,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加大惩治贪污、渎职等犯罪力度,促进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做好经济下行的司法应对,加大转型升级保护力度,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保障供给侧改革。

三、强化“司法为民”。重新建设诉讼服务中心,推进诉讼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在简化流程、改善环境、提供便利上做文章;开通网上立案、预约立案,为不同群体提供个性化司法服务;开展巡回审判、巡回宣讲,与基层群众实现“零距离”接触;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加大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等案件执行力度,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开展信访案件专项治理,探索邀请律师等第三方参与化解信访难案,完善信访终结、法律援助机制,预防和减少新的信访案件发生。

四、推进“司法公开”。推进信息技术与审判执行、司法公开、政务管理等工作的深度融合;继续加强和完善三大平台建设,抓好科技法庭、办公办案系统和无纸化办公设备应用,努力实现信息化3.0版的跨越式发展。打造“两微一端一网”,入驻“今日头条”新闻客户端,借助互联网、手机短信、电话语音系统等媒介,创新公开渠道,构建更加开放、透明的阳光司法机制,推动智慧法院建设。

五、确保“改革落地”。继续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完善《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明确各类人员权力职责,落实案件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优化人员结构,配足辅助人员,形成以员额法官为核心的“一审一助一书”型审判团队;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推动提高证人、侦查人员出庭率;深化轻微刑事案件简易速裁,推动小额诉讼案件进入调解、审判“快车道”,实现繁简分流、简案快审、类案同审、繁案精审;探索实施专业法官会议制度,促进审判工作提质增效。 

责任编辑:香河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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