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河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8年1月30日在香河县第十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香河县人民法院院长 刘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同志提出意见和建议。
2017年的主要工作
2017年,县法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职责,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为维护我县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县法院荣立市级集体三等功,再次荣获“全国法院司法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安头屯法庭被授予“全国法院先进集体”称号,1人荣立省级个人二等功,1人荣获“最美香河人”。县法院承担的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国家级试点,三项规程(1)、庭审语音识别转换(2)等2个省级改革试点工作均取得显著成绩。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服务大局作出新贡献
自觉把审判执行工作融入全县工作大局,主动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民计民生,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共受理各类案件8375件,审执结7957件,结案率95.01%,法定审限内结案率99.86%。包括院领导在内的27名员额法官,人均结案295件。
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推进平安香河建设。受理各类刑事案件283件,审结282件,结案率99.65%;依法判处罪犯301名。严厉打击“两抢一盗”(3)等较为突出的犯罪活动,依法维护社会秩序。加大对涉众型经济犯罪、环境污染犯罪打击力度,依法保障金融秩序和环境安全。严厉打击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推动全面从严治党。
妥善审理民商事纠纷,促进和谐香河发展。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4784件,审结4577件,结案率95.67%。依法审理土地经营权流转、承包地确权案件200余件,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快速审结抚养费、医疗费及追索劳动报酬等涉民生案件1200余件,有力保障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推进家事审判方式改革,妥善处理婚姻家庭及相邻权纠纷案件800余件,弘扬孝老爱亲睦邻的传统美德,促进社会和谐。
积极引导依法行政,推动法治香河进程。受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34件,审结33件,结案率97.06%。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以协调解决行政争议为重点,统筹兼顾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加大非诉行政案件审查,依法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推进法治建设进程,审查非诉执行案件442件,执结439件。
着力破解执行难题,努力维护司法权威。受理各类执行案件3169件,执结2961件,结案率93.44%。建立执行指挥中心,实现四级法院执行信息共享,拓宽财产查控渠道,提高执行效率。强化执行威慑,穷尽执行措施,开展夜间、凌晨、假日行动,采取强制措施4000余次,查控被执行人银行存款9000余万元、车辆300余辆、房屋150余套,司法拘留29人次,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人,曝光失信被执行人700余名,让“老赖”(4)无所遁形,助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二、深入践行为民宗旨,诉讼服务增添新举措
完善司法便民利民措施,努力提升司法为民水平,满足群众多元司法需求,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优化诉讼服务体系。建立诉讼服务中心、诉讼服务网、12368诉讼服务热线(5)“三位一体”诉讼服务体系,推行网上预约立案,开通农民工诉讼绿色通道(6),着力提升窗口职能,方便群众“一站式”办理所有诉讼事项。开展“法律六进”(7)活动,解答群众咨询560人,发放资料近20000份,提高全民法律素养。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54名特困群众申请发放救助金200余万元,为180名困难群众和涉困企业减缓免诉讼费260余万元,协调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出庭7次,体现了司法人文关怀。
构建阳光司法机制。以信息化建设为平台,着力打造阳光、智慧法院(8)。新建高清数字法庭和家事审判庭,全院数字法庭数量达到14个,庭审直播案件1047件。推进审判流程公开等三大平台建设,公开审判流程信息5900余条、执行案件信息3600余条,公开裁判文书3640份。拍摄微电影《执行内外》及法官MV《为民情无限》,搭建群众与法院沟通交流平台,提升了法院司法形象。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建立多元化解决纠纷机制,指导人民调解和行业调解,完善诉调对接“三调联动”(9)机制,在家具城、建材城等专业市场设置诉调对接站,诉前化解纠纷300余件。积极参与“两河开发”、“创城”等重点工作,靠前化解矛盾纠纷,确保重点工作顺利推进。
三、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司法改革取得新成效
落实中央及上级法院部署,紧盯薄弱环节,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取得了显著成绩。
法官员额制改革圆满完成。细化员额法官(10)遴选方案,建立“三承诺、三公开”(11)机制,公平公正推进遴选工作。两批遴选员额法官32人,优化法官队伍结构。完善绩效考核制度,对德、能、勤、绩、廉五项内容进行全面考核,确保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推进人员分类管理(12),科学组建审判团队,释放审判生产力。
司法责任制改革全面落地。坚持有序放权,突出独任法官、合议庭的办案主体地位,做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坚持有效监督,通过信访投诉、流程监控提醒等进行管理监督。运用专业法官会议,资深专业法官“把脉”为审判团队提供参考意见。
多项试点改革成效明显。推进人民陪审员试点改革,人民陪审员倍增至164名,参与审理、调解案件613件。开展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三项规程”改革,召开庭前会议,推动证人、鉴定人出庭,庭审实质化改革初见成效。采购科大讯飞智能语音识别同步转换文字设备3套,逐步完成13个审判法庭设备安装工作,庭审语音识别转换工作试点进展顺利。
四、全面落实从严治党,法院队伍展现新面貌
坚持把队伍建设作为加强各项工作的关键,不断加强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夯实发展根基。
以加强党建确保政治方向。坚持“抓党建、带队伍、保审判、树形象、创一流”总体思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致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将3名思想进步、工作积极的同志发展为正式党员,增加党组织活力。通过开展院长讲党课、重温入党誓词、集体宣誓、事迹报告会、演讲比赛、慰问老党员、升国旗唱国歌等活动,坚定干警“四个意识”,增强队伍凝聚力、战斗力。
以学习培训提升素质能力。举办专题培训班12期110人次,选派干警参加上级法院培训80人次,不断提高干警业务素养。组织优秀调研报告及法律文书评比,开展“办案标兵”等评选活动,进一步提升干警司法能力。
以廉政建设保障公正司法。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开展“纪律作风大整顿”活动,严肃整治“四风”。开展“廉洁法院、廉洁班子、廉洁法官”创建活动,树立正气,弘扬积极向上的正能量。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从严治院、从严治警,近年来,无一干警违法违纪。
五、自觉接受各界监督,法院发展呈现新气象
牢牢把握监督这个关键,不断实现人民群众对司法审判工作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积极主动向人大报告工作,主动报告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重大案件审理和执行工作,对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主动征求意见。加强与人大、政协联络工作,定期走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主动征求代表委员们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5件36人次。坚持随案发放廉政监督卡,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5次,召开新闻发布会6次,全面开通官方微博、微信,发布各类信息1000余篇,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增进了群众对法院工作的了解。通过不断改进接受监督方式,有力促进了法院各项工作健康发展。
各位代表,县法院工作成绩的取得和进步,是县委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和政府、政协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各位代表、委员以及社会各界关心、爱护、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法院全体干警向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少数干警的创新意识、担当意识还需加强,司法能力仍需提高;智慧法院建设还有短板;“执行难”尚未得到根本解决等。对此,我们在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有信心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2018年工作目标及工作部署
2018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县法院工作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揽,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县委和上级法院的工作部署,认真履行好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主要任务,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大力推进司法改革,深化智慧法院建设,打造过硬法院队伍,全面做好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努力为“美丽幸福新香河”建设提供坚强司法保障和服务。
一、围绕全县大局,在服务发展上再作为。紧紧围绕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集中力量抓好审判执行工作,着力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厉惩治刑事犯罪;稳妥处理创新发展中产生的矛盾纠纷,依法保障重点项目、重大工程顺利实施;加快推进失信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促进平安香河、诚信香河建设。
二、深化为民措施,在关注民生上再加力。加快诉讼服务中心转型升级,继续推进“一乡一庭”和诉调对接工作。创新法官参与社会综合治理新模式,持续发挥人民法院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中的指导、规范、保障和促进作用。加大对弱势群体的司法救助,切实做到措施上便民、程序上利民、效果上安民。
三、强化创新驱动,在推进改革上再深入。积极完善法官员额制、人员分类管理等改革举措,进一步落实司法责任制;深化家事审判制度改革,修复基本社会关系;完善符合审判规律的绩效考核办法,建立“有进有出”、“能上能下”的员额常态化动态调控机制;以诉讼制度改革为重心,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建立适用统一的证据标准,提升审判质效。
四、加强智能化建设,在科技强院上再创新。深化智慧法院建设,探索互联网诉讼新模式,推行电子法院建设;完善审判流程公开等四大平台,拓展司法公开深度和广度;大力推广电子送达、庭审语音自动识别、在线视频调解等新技术应用,加快法院专网改造,提升软硬件建设水平。
五、强化队伍建设,在树立形象上再提升。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时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增强干警“四个意识”。加强教育培训,深化岗位练兵,切实提升公正司法能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狠抓正风肃纪,严惩违法违纪行为,把从严治党引向深入。
各位代表,进入新时代,开启新征程。新形势赋予新任务,新担当迎接新挑战。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县委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常委会有力监督以及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全面贯彻落实县十一届三次全会和本次大会精神,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务实的举措,为建设“美丽幸福新香河”而努力奋斗!
谢谢大家!
附
相关用语的解释和说明
(1)三项规程:指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庭前会议规程”、“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规程”、“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第一审普通程序法庭调查规程”,全面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
(2)庭审语音识别转换:集中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等多项先进技术,将庭审发言转为文字,全面完整地再现庭审各方发言,进一步体现庭审记录的公正性。
(3)两抢一盗:指抢劫、抢夺、盗窃等三类多发性侵财案件。
(4)老赖:法律意义上一般是指在民商领域中的一类债务人,其拥有偿还到期债务的能力,但是基于某种原因拒不偿还全部或部分债务。
(5)12368诉讼服务热线:是人民法院开通的诉讼服务热线,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在工作时间拨打12368,可以查询案件是否受理、合议庭组成人员、开庭时间、案件办理进度、办理结果等信息,也可以咨询诉讼程序性问题,还可以通过自助系统实现24小时案件信息的查询。
(6)农民工诉讼绿色通道:针对农民打官司举证乏力等现象,优先接待来访,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努力做到当日立案、当日送达、当日排期。对生活困难的农民工起诉的,实施司法救助,依法减缓免诉讼费,保障其诉讼权利。
(7)法律六进:通过“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对干部、群众、职工、学生等不同层次人群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8)智慧法院:以确保司法公正高效、提升司法公信力为目标,充分运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促进审判体系与审判能力现代化,实现人民法院高度智能化的运行与管理。2016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将建设“智慧法院”列入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
(9)三调联动”:指推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工作。
(10)员额法官:指通过严格考试考核和选拔,进入员额的优秀法官。员额法官主要职责是承办案件,并为他们配备法官助理、书记员等审判辅助人员,确保法院85%的人力资源配置到办案一线。
(11)三承诺、三公开:在员额法官遴选中,制作《员额法官遴选报名表》和《参与遴选承诺书》,在入额报名时,要求申请参加遴选的每名法官必须作出“服从组织对其是否入额的决定”“服从组织对其工作岗位的调配”“服从入额后按规定完成办案任务”的书面承诺;在遴选过程中,院党组及时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员额法官候选人名单》《专业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通过“三承诺”严肃组织纪律,利用“三公开”强化工作监督,做到了竞争公平、过程公开、结果公正。
(12)人员分类管理:在司法体制改革中,根据法院工作的性质、职业特点,将法院人员分为法官、司法辅助人员(又分法官助理、执行员、司法警察、司法技术人员、书记员)和司法行政人员三类,并分别建立相对独立又各具特色的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