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香河县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原告赵某诉被告刘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在承办法官丁惠梅的冒雨现场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了和解协议。
2017年10月10日上午,正值国庆假期结束上班第一天,天空飘着蒙蒙的细雨,天气格外的凉,该院干警丁惠梅一早接到了一通当事人打来的电话,撂下电话后,便立即带着书记员,迅速前往香河县某镇的一家渔具店内。赶到该渔具店时,被告刘某正在这家店中。为了躲避欠款,刘某东躲西藏常年不回家,因此他对承办法官丁惠梅的到来感到十分惊讶。一开始刘某对承办法官的态度十分强硬,承办法官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的实际情况,为了避免矛盾激化,耐心细致的对双方当事人做思想工作,并向当事双方讲明法律规定,阐述人情事理,进行劝说协调等,尽最大努力开展调解工作。最终,在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原被告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被告允诺分期兑现欠款,双方达成和解。
工作中多一点努力,多一点用心,就可化解当事人之间很多的矛盾,帮助他们走出困境,这正是该院干警在工作中一直秉持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