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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河县人民法院改进工作作风六项规定
  发布时间:2017-08-30 16:05:10 打印 字号: | |

 

为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优化司法形象,积极发挥在维护地方稳定中的职能作用,我院结合正在开展的“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活动,从六个方面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促进各项工作抓好落实。 

一、增强学习意识,提高政治素养。坚持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带头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做坚定不移讲政治的模范。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树牢“四个自信”。深化党章党规学习,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上形成新自觉。真正使党章党规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自觉把讲政治贯彻于日常工作生活全过程,以政治上的清醒确保在全面从严治党新征程中不掉队、不落伍、不糊涂、不犯错。学深悟透系列讲话,在推动各项审执工作上体现新担当。要把学习系列讲话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北重要讲话和指示要求紧密结合起来,作为推动各项审执工作的政治引领、最强大的思想武器、最重要的行动指南,以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体现新作为新担当。党组中心组集体学习研讨每月不少于1次,各部门每月不少于2次,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及时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有效有力的实际举措。

二、维护班子团结,增强整体合力。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决定重大事项。领导干部之间要纯洁同志关系,赤诚相见,互相尊重、互相支持、互相学习、取长补短,不搞小圈子、小团体,不搞厚薄亲疏。发现问题互相提醒,主动补台,不拆台。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真心实意互相帮助、共同提高。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党组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谈心谈话。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积极参加所在支部的党小组生活,真诚交流思想,虚心听取意见建议,自觉接受党员监督,做坚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作风的表率。

三、加强队伍管理,强化工作落实。建立精细化管理机制、工作责任追究机制,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改进,狠抓工作落实,从小事着手,从点滴做起,把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岗位,每一名干警,切实改进司法作风,促进工作质效提升。强化工作纪律,抓好上下班考勤制度、请销假制度的落实。坚持工作实绩导向作用,实行绩效考核管理,对审判、执行团队中的员额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及各部门的司法行政人员,分别制定考核细则,分类考评,充分调动全体干警积极性,全面提升工作质效。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在部署工作的同时,对各部门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随时通报考核结果,对出现问题的责令相关责任人、相关部门负责人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纪律处分等。坚持严日常,抓经常,在工作落实上持续用力,切实提高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四、坚持司法为民,切实联系群众。完善司法为民举措。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推行远程立案、预约立案,开设微信公众号、开通12368服务热线等便民措施,实现立案、咨询、判后答疑等“一站式”服务,方便群众诉讼。进一步完善“信访接待制度”,由院领导带头接待群众来访,分包信访案件,勇于担当,敢于攻坚克难,积极推动案件解决。推进“一乡一庭”建设,依托司法服务中心及调解志愿者协会,建设诉前联调室,实现诉前化解纠纷。不断延伸审判职能,开展普法宣传,送法进社区、进校园、进军营、进企业、进村镇等系列活动,充分发挥党员干警密切联系群众的带头作用,切实帮扶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五、落实司法公开,自觉接受监督。依托“三大平台”建设,全面推行立案公开、庭审公开、执行公开、听证公开、审务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将审执工作置于群众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让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推进阳光司法无暗区。充分依托法院网、官方微博、微信等平台,发布工作信息、裁判文书等。举行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旁听案件,召开新闻发布会,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六、强化自律意识,筑牢思想防线。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抓好分管部门、分管干警廉政建设。对各种不正之风,要坚持原则,敢问、敢顶、敢管、敢于碰硬。坚持正确用人导向,把公道正派贯穿选拔任用干部的始终,坚持以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作为好干部标准,在选人用人上不分亲疏、唯才唯德。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廉洁司法的制度规定,确保正确行使审判权、执行权,始终做到不为私心所扰、不为名利所累、不为物欲所动,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以良好的作风和奋发努力的精神状态当好表率,取信于民。

 

 

 

 

 

责任编辑:香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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