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申请执行人李某将印着“执法为民一身正气 维护正义两袖清风”和“领导有方 言传身教 执法公正 心系百姓” 的两面锦旗送到香河法院执三庭及执行法官杨玉伟手中,热情感谢该院执行法官尽心尽责,快速圆满地执结了一起关于土地承包合同纠纷的案件,有效地维护了自身的合法权益。
2016年10月28日,香河县法院审结了一起原告李某诉被告肖某、张某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一案,判决肖某、张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60日内将侵占李某的位于河北省香河县某村南堤上的5亩土地内树木自行清除,并将诉争土地返还给李某。但判决生效后,肖某、张某未按判决条款履行义务,仍继续占用土地,致使李某的合法权益无法实现。
今年3月,李某向该院提出了执行申请。执行三庭法官杨玉伟受理此案后,深切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辞辛苦,立即联合当地村委会为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工作,并多次到被执行人肖某、张某家中做其思想工作,希望能配合执行工作。通过杨法官耐心劝导,释法说理,在法律威严的震慑下,被执行人肖某、张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最终表示愿意配合执行,主动将该土地上的500棵林木清除干净,将原土地归还给了李某并向李某表示深深的歉意。
该案圆满执结,申请人李某对该院执行法官为民着想、尽心尽力的工作态度深表感谢,遂出现了文章开头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