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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伤民工获赔偿 喜送锦旗谢法官
作者:王春蕾  发布时间:2017-06-30 18:03:04 打印 字号: | |

 

 

 

620日,曾被拖欠赔偿款的当事人张某满含感激之情,将一面印有为民着想,服务典范的锦旗送到香河县法院民一庭法官王志辉手中,感谢承办法官情系民众、司法为民,充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2016413日,原告张某在被告王某承包的某工地做外墙保温工作时,不慎摔落,致头部、颈部、胸部等多处受伤,经司法鉴定伤残等级为X级。事后王某拒不承认与张某系雇佣关系,不愿赔偿张某各项损失。张某无奈之下向法院伸出援手。案件被移送到该院民一庭法官王志辉手中。王志辉迅速了解案情,考虑到原告张某系外来农民工,在受雇劳动中受伤并导致了伤残,现未得到应得的赔偿款。且张某身为农民工不懂法律,又没有专业的法律代理人,为了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王法官本着心系百姓,司法为民的宗旨向张某耐心讲解法律程序,告知其需要准备的医疗费、鉴定费等各类票据以及诊断证明、村委会证明等证据证明。

为了最终实现法律的公平正义,最大限度地保护劳动者(弱者)的合法权利,王志辉法官尽快安排开庭,并在最短时间内作出判决,王某赔偿原告张某各项损失67千元。

被告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一审判决。二审判决生效后,王志辉法官又多次打电话给被告,通过向被告释法明理、教育批评,最终,被告王某履行了全部判决义务,将近7万元赔偿款交付给原告张某。

案件终于得到圆满解决,张某拿着全部赔偿款对王法官一心为民、为其赔款倾心倾力的行为激动得热泪盈眶。为了表达感激之情,张某决定为王法官送去锦旗,遂出现开头的一幕。

 

近年来,香河法院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积极运用法律维护农民工等社会弱势群体权益,许多当事人写来感谢信,或当面送上锦旗表示感谢,呈现出司法为民,群众拥护的良好局面。

责任编辑:王春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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