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如今,微信已成为互联网时代下影响力较大的社交平台。香河县法院紧跟“互联网+”的时代步伐,将微信充分运用到审判执行工作当中,快速解决各类纠纷。近日,该院就借助微信平台快速执结了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提高了办案效率,受到了当事人的赞誉。
2015年4月,张某租赁荆某经营的燕京啤酒花园露天的酒水档口,用于经营酒水及冷热饮,合同租期为2015年5月1日至2016年5月1日,年租金为30万。经营至当年9月,受综合执法部门管制不允许露天烧烤,自此张某未再进行经营。因一年的租期未到,且张某在经营过程中,荆某未给付张某营业收入,荆某不愿退还张某应得款项,故张某将荆某诉至法院。此案经审理后,一审判决荆某退还张某未到期租金,并返还张某营业收入15.7万元。判决生效后,荆某未履行法律义务。张某申请该院强制执行。
该案到了执行环节后,因张某身处外地,其委托姐姐张某艳全权代理此案。而张某艳作为委托代理人,未携带授权委托书。该院执行法官灵活机动,利用微信建群的方式,将执行干警和三名当事人组建一个微信群,张某在微信上发消息解释不能到场的原因,并申请由其姐姐全权代理领取执行款,被执行人荆某也表示同意。最后,在执行干警协调下,和解程序顺利进行,通过双方协商,被执行人荆某给付执行款12万元整,余款张某自愿放弃。通过微信这种方式,该案仅用20分钟就顺利执结。
利用微信执行办案,是该院大胆创新审判执行模式的一大举措,此举既提高办案效率,又解决当事人不能到场的困扰。今后,该院将继续探索“互联网+审判”工作模式,充分将互联网的快捷、便利、公开、透明等优势运用到审判执行工作中去,推进审判执行工作新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