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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河县法院邀请行政机关执法人员观摩行政诉讼案件庭审见成效
作者:王树营  发布时间:2017-05-11 13:57:28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促进行政诉讼法有效实施,强化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意识,同时,加强行政审判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对司法工作的监督,5月8日,香河县法院邀请工商、土地、公安等十余个行政执法机关共80名业务骨干代表走进庭审现场旁听,取得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原告鲁某诉被告香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不服行政处罚案。2014年12月3日,原告向尚某销售一批用于饭店经营的餐桌椅。2016年6月20日,尚某向被告投诉,称所购买鲁某的老榆木餐桌椅与合同约定材质不符。2016年6月23日,被告予以立案,并于2016年9月13日作出警告、罚款4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原告不服被告行政处罚决定,于2017年2月18日起诉至该院。立案受理后,该院本着审监一案,教育一面,扩大行政审判的社会效果,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原则,与政府法制办共同组织此次旁听活动。庭审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庭陈述等,庭审现场庄严肃穆,整个庭审活动历时近两个小时。庭审活动结束后,旁听执法人员认为整个庭审准备活动扎实充分,庭审过程纪律严明,规范有序,庭审过程流畅,充分展现了该院行政法官良好的职业素养和过硬的审判业务素质。同时,他们表示,通过此次观摩,上了一堂生动形象的法制课程,增强了行政执法过程中的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和法律意识,进一步提升了执法人员依法服务群众的责任意识。

责任编辑:香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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