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河法院以刑事及民事诉讼为主要工作,肩负社会治安的职责,独立法人机构,没有单独核算的下属单位及部门。“三公经费”具体说明如下:
1、 三公经费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 业务接待12次,接待人数30人。
3、 无公务用车购置费,运行费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4、 无出国人数
5、 单位保留6辆公务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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