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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河县法院干警李芳获得香河县“最美香河人”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2016-11-11 13:56:26 打印 字号: | |

 

在近日香河县举行的2016年度“最美香河人”颁奖典礼上,包括香河县法院干警李芳在内的10名道德模范受到表彰李芳作为政法系统唯一干警获此殊荣,实属众望所归、当之无愧她用自己的实际行动给全院干警做出了榜样。 

李芳,女,现任香河县法院政治处副主任。她始终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践行着一个党员、一名法官的忠诚。自到法院工作以来,她爱岗敬业,任劳任怨,兢兢业业,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精一行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捍卫着司法荣誉和尊严。在工作中,她积极践行司法为民理念,时刻贴近群众,始终服务群众,视百姓为亲人。坚持原则以身作则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不受经济利益所驱动不为人情关系所左右,她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作为行为准则不办关系案人情案认真履行好法官职责她多次拒说情,拒吃请,拒收财物,坚持做到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勤政廉洁,一身正气,秉公执法,公正办案,维护法律的尊严。她多次被院里评为先进个人和岗位标兵,获得两次县委嘉奖,多次被评为县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市政法系统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多次荣立个人三等功、二等功,并于2016年1月被最高院评为全国法院先进个人。

责任编辑:香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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