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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河县法院邀请行政执法单位旁听“民告官”案件
  发布时间:2016-10-27 09:15:24 打印 字号: | |

 

    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近日,香河县法院邀请县行政执法部门对我院公开审理的香河县某超市不服食品药品监督行政处罚案进行了观摩旁听,工商局综合执法局土地局环保局房管局食品药品监督局政府法制办多家相关部门主管领导和一线执法队员旁听庭审。

2015年11月,某超市从县某批发市场内购进若干杏肉干果。11月24日,县食药监局来该超市抽检。数天后,检测报告显示该超市所销售的杏肉干果二氧化硫超标。县食药监局对该超市做出行政处罚决定。但该超市经营者王某对食药监局处罚认定事实和适用的法律有异议,故向法院提起诉讼。

庭审前,法院特别邀请了两名人民陪审员参加庭审,旨在扩大行政诉讼案件审理的公开性,提升行政诉讼案件审判的透明度,促进司法公正。整个庭审活动在审判长组织指挥下,严格按照行政审判庭审程序有序进行,过程严密、程序规范。原被告双方围绕案件的事实认定、涉诉具体行政行为程序合法性及法律法规适用进行了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合议庭对涉诉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实依据、法律依据等进行了严格的合法性审查。经过2个多小时的庭审,合议庭宣布休庭并将择日宣判。

    各行政执法部门认真旁听了该案的庭审,执法人员直观地了解了行政案件庭审流程,受到了很大启发。他们纷纷表示通过旁听庭审,增强了责任意识、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提升了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起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政治效果、法制效果。          

责任编辑:香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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