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香河法院以贯彻落实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部署为重点,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行动,克难奋进,执行工作取得新成效。今年截至8月1日,全院共计执行案件1796件,已结1211件,执结率为 67.43%,在全市法院执行工作中位居前列 ,执行工作已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
一、 内外重视,狠抓落实
继最高人民法院、全省法院以及市委政法委召开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会议之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日前,县委书记王凯军同志对法院执行工作做出重要批示,“既注重解决好历史遗留问题,又要善于在工作机制上有新的探索,力求执行难的局面得到彻底扭转,法院的同志要学习好、落实好”。8月4日,县委政法委召开全县解决执行难暨打击涉拒执犯罪工作会议,认真学习传达上级精神,充分认识解决执行难的重要意义,制定下发全县《关于解决执行难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并提出“百日会战”攻坚行动。政法委书记樊亚峰强调,要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统一思想,勇于担当,举全县之力以坚定的信念和必胜的信心打好“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
同时,我院对该项行动非常重视,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副院长、执行局局长具体抓,其他党组成员配合抓”的执行工作领导机制。8月5日,我院组织认真学习政法委书记樊亚峰同志的讲话精神,并落实“基本解决执行难”方案及对“百日会战”工作进行动员和工作部署。
二、 创新机制,因案施策
我院在制度上对执行方式、执行权限进行严格规范,对执行工作各项流程操作做出详细规定,推动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法院主办、各界参与”的解决执行难工作格局,形成相互配合、人尽其力的执行工作机制。一是构建联动机制。依托执行指挥中心的建设,在执行工作中与公安机关、人民银行、工商行政管理、土地管理、房产管理、车辆管理等机构进一步加强联系,将让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老赖”在消费、信贷、投资、置业、出国、出境等各个方面受到严格限制,通过大副提高赖债行为的失信成本,促其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从而在源头上、根本上治理“执行难”。二是建立规避执行反制机制。对各种不同类型的规避执行行为,采取相应的反制措施,有针对性的解决执行难问题。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或拒绝报告、虚假报告财产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等强制措施,该处罚的处罚,该承担费用的承担费用,增加规避执行的成本和代价。同时,结合被执行人的实际履行能力,有针对性地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划拨、拘留等强制执行措施。三是推行阳光执行机制。利用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向经过身份验证的当事人提供各项执行信息,将执行过程全公开,对不良信用债务人的案件进行公开公示,让当事人能够查询到执行信息,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查询权、了解权。推行执行对话机制,对未执结案件,适时召集申请人,告知案件的进展情况、采取的措施、尚未执结的原因等,认真征求当事人的意见和建议。同时,通过执行信息短信发送平台,自动实时地向当事人发送执行案件各节点信息。
三、加强执行队伍建设
通过开展各项主题教育活动,提高执行队伍思想作风建设。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习近平“七一”讲话精神等专题教育活动,开展向李保国学习热潮,引导干警发扬艰苦奋斗、不畏艰险、执法为民优良传统,不断深化对党的群众观点、群众路线的理解和认同,进一步端正司法理念,切实改变衙门作风和官僚主义作风,杜绝生、冷、硬、横、推等不良现象。
同时,加强执行业务技术培训,进一步提高业务素质。积极组织干警参加高级法院举办的执行骨干业务集中培训、执行调解能力专项培训等培训活动,提升执行法官业务水平。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主动邀请上级法院到我院调研、指导执行工作,与其他区县法院执行部门进行业务交流,吸取好的经验、做法,提升干警的司法能力。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加大执行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新闻媒体以案说法,在全县营造人人参与“基本解决执行难”的良好氛围。8月11日,我院组织执行干警到县委广场进行以“惩戒老赖,打击拒执行为,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活动,悬挂主题条幅,设立宣传展牌,公布失信人名单,营造惩治抗拒执行违法犯罪行为的强大舆论氛围。同时,针对被执行人逃避债务开展举报活动,利用电视、报刊、发布公告和法院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将失信被执行人公开予以曝光,形成有效震慑,让“老赖”不敢“赖”,让拒执人员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无处逃遁,营造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