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审议包括网络安全法草案、红十字会法修订草案等在内的多项法律草案,民法总则草案也首次亮相。这些法律草案的审议不但旨在完善中国法治体系,同时也关系到民众的日常生活和切身利益,重要性可想而知。
6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在北京开幕,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提出了关于提请审议民法总则草案的议案。受委员长会议委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李适时作了说明。中新社记者杜洋 摄
民法总则草案首次亮相
——民法典编纂正在迈出重要一步
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的保护,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具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最低年龄从十周岁下调至六周岁;子女对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父母负有赡养、照顾和保护的义务;赋予“非法人组织”以民事主体地位……
27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初审的中国民法总则(草案)受到外界高度关注。这部分11章、共186条的草案针对一些热点问题,在现行法律的基础上作出了调整和完善,同时这也被视作民法典编纂工作的奠基引路之举。
此次会议上,民法典编纂分“两步走”被明确:第一步编纂民法典总则编即民法总则,第二步编纂民法典各分编,争取到2020年形成统一的民法典。
这一被外界评论为将民事权利保护提升到新高度的举措,不但对司法者、立法者意义重大,同时也将对人们的生产生活产生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