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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河县人大副主任刘建华

到我院调研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作者:王春蕾  发布时间:2016-06-08 10:33:23 打印 字号: | |

 

    6月7日,香河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建华等一行到香河县法院安头屯法庭调研人民陪审员改革试点工作。院长刘君及8名来自不同行业的陪审员代表、律师代表参加座谈会。

会上,我院院长刘君介绍了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开展以来的相关情况,并就如何做好法院工作和人民陪审工作,与参会代表进行交流探讨。人民陪审员代表、律师代表积极建言献策,讲述陪审履职过程中的切身感受,总结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和可行的意见建议。

刘建华听取工作汇报后,对我院开展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同时,就如何进一步做好人民陪审员工作,刘建华提出以下几点要求:一是发挥人民陪审员参审优势。陪审员合理安排好本职工作与陪审工作,加强学习,运用自身工作、生活经验,发挥专业特长,积极审慎地参与案件陪审工作,为提升司法公信力维护法律权威、维护司法公正作出更大贡献。二是要做好参审陪审员庭前准备工作。主办法官要提前让陪审员了解案情及争议热点,并指导陪审员在庭审中如何发问,对案件事实充分发表意见,使陪审员在庭审中发挥真正的作用。三是要加强对人民陪审员的业务培训。努力提高人民陪审员的法律知识,增强参审效果,切实改变“陪而不审,合而不议”的现象。四是扩大人民陪审员的使用范围。使人民陪审员参与到审判、调解等全过程,减轻审判压力,促进社会和谐。

 

责任编辑:香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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