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感谢你们了,没有法院的全力帮助,我真没想到能这么快就拿到拖欠的工资款!”近日,申请人战某怀着激动的心情来到香河县法院,将一面写有“秉公办案、执法如山”八个大字的锦旗送到执行干警手中,表达心中的谢意。
战某,女,沧州吴桥县人,系香河县某家具公司一名员工。孙某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去年年底,该公司拖欠战某工资一直未偿付。后战某申请劳动仲裁,经劳动部门仲裁调解,被申请人孙某支付战某工资及补偿共计11000元。在讨薪无果后,为了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4月17日,战某申请该院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立即展开工作,向该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督促其履行义务。但是,该公司没有自动履行法律义务。执行干警多次与公司法定代表人孙某联系、沟通,但孙某称自己在外地,以各种理由搪塞,甚至玩起了“躲猫猫”,一直没有露面说明情况并履行法律义务。执行干警决定改变执行策略,对该公司强制执行。执行干警先期在调查中发现,该公司车辆、房屋均为抵押物,没有其他可供执行的任何财产。执行干警充分利用执行查询平台,多次查询、了解被执行人在银行开户存款情况。经过一周的仔细调查,执行干警查找到了该公司在某银行开设有账户且有存款。为了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农民工血汗钱能尽快得到清偿,执行干警及时将该公司在某银行账户上的11000余元存款冻结。随后,执行干警联系到孙某,通过对其释明法理、悉心劝导,最终,在法律强大的威慑下,孙某同意配合法院履行其应尽的法律义务。5月13日,孙某支取银行存款抵顶了欠款。
申请人战某拿到执行款后非常满意,对该院执行工作的优质高效表示极度认可,特意从吴桥老家赶来为执行干警送上锦旗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