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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河县人民法院

关于对2015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

表 彰 决 定
作者:香河法院  发布时间:2016-05-16 09:37:34 打印 字号: | |

 

2015年,我院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为引领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体干警在院党组的领导下,积极投身审判事业,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创新工作,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激发全体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推动各项工作深入开展,经院党组研究决定,对在2015年度各项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一、先进集体9个

        民一庭        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  

政治处      安头屯法庭    执行实施庭   

渠口法庭    审监庭        立案庭

二、岗位标兵10人

     王亚萍   王松华   丁惠梅   李百军

彭开全   李长海   李宏斌   张晓莉   唐  振

三、先进个人21人

邳万树   李  芳   王秀玲   白海澎   王志辉

许广恒   吴贺永   陈  敬   张  玮   王焕君

高福旺   卢爱君   林晓文   刘卫杰   周虎城

杨玉伟   李东升   王  旭   杜卫华   周树斌

谢立杰   

在2015年,我院还有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分别受到了国家、省、市、县的表彰,一并给予表扬。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戒骄戒躁,以荣誉为动力,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工作中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同时,院党组号召全体干警在新的一年里,以先进为榜样,在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的指引下,全面加强审执工作,提升审判质效,实现我院各项工作新发展,为完成我县“十三五”既定目标,实现“一个率先”、“两个翻番”、“三个前列”任务目标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

 

二0一

 

 

 

 

 

 

 

 

 

 

 

 

 

 

 

附:香河县人民法院2015年度获得县级以上奖励情况

 

香河县人民法院

2015年度获得县级以上奖励情况

县法院被省高院评为文化建设示范单位

县法院被市中院记三等功

县法院被市中院评为网络宣传工作先进单位

县法院被市中院评为司法宣传工作先进单位

县法院党总支被县直工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

县法院调解庭被市中院记三等功

县法院信访办被市中院记三等功

县法院安头屯法庭被市政法委评为政法系统先进集体

县法院民一庭在廊坊市平安建设活动中被廊坊市社会管理  

    综合治理委员会评为先进单位

县法院执行局在市中院执行系统考核中获第三名

县法院团支部被共青团香河县委评为五四红旗团支部

李芳同志被最高院评为全国法院先进个人

吴贺永同志撰写的案例被《中国法院2015年度案例》收录

赵永同志在全省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中被河北省农村面

    貌改造提升行动领导小组评为优秀驻村工作队员

张晓莉同志被省政法委和省军区政治部评为维护国防利益

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先进个人

刘卫杰同志在全省法院司法警察体能达标活动中被评为先

    进个人

彭开全同志被市政法委评为政法系统先进个人

林晓文同志被市政法委评为政法系统先进个人

杨春艳同志被市中院记三等功

杨春艳同志被市中院评为优秀法官

宗海峰同志被市中院记三等功

庄洪海同志被市中院记三等功

王树营同志被市中院评为司法宣传工作先进个人

李宏斌同志被市中院评为执行标兵

王春蕾同志被市中院评为网络宣传工作先进个人

马翔宇同志在全市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中被廊坊市农村

    面貌改造提升行动领导小组评为优秀驻村工作队员

韩利同志被县委记嘉奖

祁振宇同志被县委记嘉奖

周晓明同志被县委记嘉奖

李宏伟同志被县委记嘉奖

张玮同志被县委记嘉奖

刘春艳同志被县委记嘉奖

谭振华同志被县委记嘉奖

杨燕同志被县委记嘉奖

王亚萍同志被县委记嘉奖

王伟珂同志被县委记嘉奖

李芳同志被县委记嘉奖

李宏斌同志被县委记嘉奖

冯维娜同志被县委记嘉奖

白海澎同志被县委记嘉奖

祁振宇同志被县委授予香河县百名“基层榜样”荣誉称号

王树营同志被县委宣传部评为优秀通讯员

冯维娜同志被县直工委评为优秀党务工作者

李芳同志被县直工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王树营同志被县直工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杨燕同志被共青团香河县委评为优秀团务工作者

巨凤霞同志在2015年“爱香河、爱家乡”原创作品大赛文

    学作品类《香河、这一方水土》荣获二等奖

冯维娜同志在香河县“向基层学习年实践活动演讲比赛中

    获优秀奖

王树营同志撰写的《香河法院人民陪审员成为“香饽饽”》

    一文被评为《新香河》2015年度优秀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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