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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强勉励第二批法律实习生 在司法实践中锻炼成才
  发布时间:2016-05-11 16:30:09 打印 字号: | |

 

法制网北京5月10日讯 记者刘子阳 今天上午,最高人民法院第二批共55名法律实习生进入最高法院实习。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与全体法律实习生见面并合影,勉励他们珍惜机遇、发挥作用,在司法实践中锻炼成才。

在随后举行的第二批法律实习生座谈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机关党委书记徐家新代表院党组对第二批法律实习生表示欢迎,会议强调,广大法律实习生要以周强院长的殷切期望为动力,在司法实践中,加强磨炼、坚定信念、增长本领;最高法院有关部门要把法律实习生工作进一步谋划好、实施好,培养造就更多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后备力量。

会议指出,法律专业学生是国家法治事业的接班人,是建设法治国家的未来和希望。最高人民法院建立法律实习生制度是一项重要制度创新,形成了高等院校教育和司法实践教育两条战线、两个课堂,有利于培养更多应用型高素质法治人才。最高人民法院去年10月接收首批50名法律实习生,社会各界给予积极评价,实践证明这项制度符合我国国情和法治人才培养规律。

会议强调,最高法院相关部门要把关心、服务和管理贯穿法律实习生工作始终,努力发挥法律实习生制度的最大功效。用人部门要做好实习规划和指导,指导老师要认真负责、为人师表。要认真做好与有关高校的沟通联络和信息反馈,加强协调配合,建立起完备的工作保障体系。

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党委负责人主持会议,政治部有关负责人介绍了第二批法律实习生接收工作情况,部分法律实习生代表和实习部门负责人代表发言。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政治部、机关党委、机关团委和实习单位负责人以及导师代表参加座谈会。

据了解,最高人民法院3月23日面向社会启动第二批法律实习生接收工作。全国59所法律院校推荐一百多名学生,其中“985”“211”工程大学41所。最高人民法院按照好中选优,优中选强的原则,确定接收55名法律实习生来院实习,为期6个月。法律实习生实行导师制,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经验丰富的审判长、资深审判员或者处长担任指导老师。实习活动结束时,颁发实习证书,对表现优异的实习生予以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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