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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河县法院召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动员会

院长刘君提出重要要求
作者:王树营  发布时间:2016-05-10 09:29:30 打印 字号: | |

 

    5月9日,香河县法院召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传达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和上级法院要求,并对开展学习教育活动进行安排部署。 

会上,首先,宣读了《香河县人民法院关于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实施方案》,随后,院长刘君对做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提出六点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有力抓手,是贯彻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党对法院绝对领导的有效保证,是全面加强法院思想政治和过硬队伍建设,促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重要保障。各部门和广大干警要充分认识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自觉性、主动性、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强化关键措施政治处、机关党总支等部门严格执行方案,落实上级要求,突出关键措施、关键环节,抓实、抓细、抓出成效。组织好专题学习讨论,创新方式讲党课,党组成员、支部书记带头讲党课。注重运用身边事例、现身说法,强化互动交流,增强党课的吸引力和感染力。“七一”前后,组织开展一次党课。年底前,院党组、各支部都要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查摆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有序开展。

三、深入把握核心要求吃透把准中央精神,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按照中央、省市县委要求,特别是孟建柱书记在全国政法队伍建设工作会议上提出的政法队伍存在的八个方面不适应的问题,把握“带着问题学、针对问题改”的要求,对照检查,梳理分析,精准发力、综合施策、边学边改、即知即改。党组成员和各支部书记带头学、带头做、作表率,身体力行,层层抓落实。

四、坚持抓在日常、严在经常。坚决克服“一阵风”的思想,把学习教育抓在经常,严在经常。用好日常教育途径、教育方式,把党员的先锋形象树起来。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贯彻好“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制度。完善党员日常教育管理措施,教育干警时刻铭记党员身份、法官身份,始终保持清醒头脑,严守职业道德、职业操守、职业规范,严守办案纪律、廉洁纪律,心存法律底线、纪律底线、政策底线、道德底线,永葆政治本色。

五、注重统筹兼顾。坚持与当前审判执行主业统筹起来,“两手抓、两手硬、双促进”,使学习教育成效体现在提升审判质效上,体现在提高群众满意度上。把学习教育与作风整顿和“一问责八清理”紧密结合起来,与服务大局、服务发展结合起来,促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努力为建设“生态香河、产业香河、品质香河”目标,确保“十三五”规划顺利实施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六、加强组织领导。协调联动,强化支持配合,落实主体责任。党组书记、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支部委员履行好分管责任。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推动。纪检监察部门加强执纪监督检查。切实加强新闻宣传报道,提升与媒体互动沟通能力,突出宣传学习教育、执法办案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和好经验好做法,大力弘扬正能量。

 

责任编辑:香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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