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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河县法院多方位打造执法监督工作机制见成效
作者:王树营  发布时间:2016-04-01 16:32:24 打印 字号: | |

 

近年来,香河县人民法院不断加大执法监督工作力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不愿为的自律机制,不敢为的惩罚机制,不能为的防范机制,不必为的保障机制,使执法监督工作步入规范化管理的轨道,连续多年来没有违法违纪现象发生,法院在人民群众中的公信力得到不断提高。 

一是健全监督机构。为确保监督工作措施到位,增加纪检、监察人员,由原来的2人增加到专职4人,任命监察室副主任。同时,建立全院监督组织机构,由院领导和纪检监察室、审管办等部门人员组成内部监督机构,明确职责,强化责任。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君作为监督工作第一责任人,亲自抓,负总责,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姜林涛具体抓,各业务庭庭长作为本部门负责人,对执法活动组织实施监督,形成上下互动、齐抓共管的有序监督局面。 

二是规范制度建设。不断健全和完善规章制度,出台《香河县法院规章制度汇编》一书,分审判管理、队伍管理、司法行政管理、调研、信访及其他四大块共129项。制度中对审判权和执行权的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的监督尤为详细和严格,比如《刑事审判若干规定》、《民事审判操作规范》、《行政审判若干规定》、《对外委托司法鉴定、评估、拍卖程序规则》、《关于执行款物管理规定》、《关于院长、副院长、庭长、副庭长行使审判工作和监督管理职权的规定》,从而形成规范化管理和监督的大格局。

三是狠抓工作落实。狠抓规章制度的建设和落实,大胆抓、大胆管,落实警醒谈话或者诫勉谈话制度,督查阳光司法工作,定期或不定期直接到各部门检查干警值班出勤情况,及时予以通报。在内部监督上,由发现问题才监督向事前、事中、事后监督三位一体转变。事前监督就是在当事人立案时,发给当事人一个从立案到结案到执行的《廉政监督表》,由当事人如实填写,结案后直接寄回纪检监察室。事中监督就是在审执过程中的监督。主要是通过庭长、审判委员会、分管院长的监督,重点放在把好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实体关,法律适用关,签发法律文书关。事后监督就是在审结案件和执结案件后的监督。坚持案件质量评查制度,制订出台《案件质量检查评价办法》,抽调本院资深法官组成案件质量评查小组,对每年本院审理和执结的案件件件逐月评查,不留死角,形成制度。对发现一件有问题的,依法查处一件,决不姑息迁就。从根本上杜绝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确保队伍纯洁性。

四是畅通外部监督。一是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做到六个主动,即主动转变观念,提高接受人大监督的自觉性;主动邀请人大代表视察,虚心接受监督评议;主动及时办理人大交办的各类督办案件、信访案件;主动向人大请示汇报,争取人大理解支持;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审案,确保公正执法;主动走访人大代表,认真听取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的意见。二是主动接受舆论监督。加强与各种媒体的联系和沟通,建立与新闻单位的横向监督联系制度,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新闻单位座谈介绍审判工作,听取建议。三是主动接受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聘请部分廉政监督员,定期或不定期邀请他们参加一些大的执法活动,接受政协方面的监督。还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对群众来信来访,做到专人办理、分工协作、层层负责,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此外,除了公布投诉电话、举报电子邮箱外,每年还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组织调查组到百姓家,调查了解群众对法院法官和法院其他工作人员,在公正文明执法方面,尤其是审判纪律和工作作风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五是注重司法公开。完成远程提讯、远程接访以及8个数字法庭建设,实现网上查询、电子签章、掌上办案等功能。建成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公开平台,相继安装运行电子卷宗、远程接访、廉洁司法管理及数字法庭等系统。开通法院门户网站和微博,建立起信息化、网络化、制度化的监管机制,为开展执法监督工作夯实基础。共上网公开审判流程信息5226件,公开裁判文书1116件,执行信息公开1644件,扫描电子档案12万余页,庭审直播案件212件,公开信访案件6件,举办新闻发布会、公众开放日等活动5场次,将整个司法过程全部置于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之下,让群众近距离感受阳光司法。

责任编辑:香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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