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河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6年1月28日在香河县第十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香河县人民法院院长 刘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年来,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县法院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为引领,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5226件,同比上升了22%,审(执)结各类案件(含旧存)5463件,同比上升36%,法定(正常)审限内结案率91.66%,诉讼标的总金额3.5亿元。
一、忠诚履职,勇于担当,努力让每一起案件彰显公平正义
县法院着力服务全县大局,自觉把法院工作融入到县委“一个发展战略”、“四个重点突破”的大局工作中统筹谋划、协调推进,坚持以法治方式保障全县经济社会稳步发展。全年共受理刑事案件291件,审结275件,坚持罪刑法定、罪刑相适应原则,依法对360名被告人判处刑罚,其中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13人。开展典型案件集中公开宣判,对危害国家安全、扰乱社会治安、贪污渎职、环境污染等各类刑事犯罪,坚持从重从快予以打击,收到明显效果。受理、审结涉未成年人案件13件,对4名未成年刑事被告人判处刑罚,发挥教育感化功能,强化对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受理民商事案件4158件,审结3730件,其中审结侵权案件614件,平等保护当事人及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积极构建宽松有序的经济社会秩序。受理、审结行政诉讼案件15件,审查执行土地、规划等行政非诉执行案件22件,有效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受理执行案件1644件,执结1281件,涉案标的额1亿6千万元。加大反规避执行工作力度,通过报纸、网络、电视台、LED显示屏、法院公告栏等多种平台对185名失信被执行人予以公开曝光,对2件拒执罪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多方式督促被执行人自动履行清偿义务。
二、创新机制,深化改革,努力促进法院各项工作晋档升级
坚持以创新为动力,以改革为牵引,全面提升审判执行各项工作水平。强化审判管理,制定《目标绩效考评量化管理方案》和《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积极完善案件流程网络化管理体系和案件质量评估体系等建设,加强审判程序监控和节点管理,有效防止案件“带病归档”、法律文书“带错出门”。推行涉诉信访改革,设立视频接访室、信访接待室、品牌调解室,探索建立信访隐患排查、定期调度化解、涉诉信访救助等机制,院党组成员实行“全日制”接访,全年接访群众260余人次,化解信访案件60余件,实现了老案基本消化、新访显著减少。开展人民陪审员改革试点,2015年4月,县法院被最高院确定为全国法院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在县委、县人大的大力支持下,县法院首次在全县常住居民中采用随机抽选方式,增补、选任人民陪审员84名,目前全县人民陪审员总数已达到165人;开发人民陪审员管理软件,设立“人民陪审员之家”,建立健全人民陪审员权利义务、培训考核、奖惩任免、费用补助等方面的具体规定;探索“3名陪审员+2名法官”等参与案件审理的新型陪审模式,一年来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711件。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受到最高人民法院肯定,经验做法被《人民法院报》、《廊坊日报》、中国法院网、新华网等多家媒体刊发。
三、强基固本,践行宗旨,努力提升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始终以提升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满意度为最终目标,大力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开设立案、诉调对接、判后答疑等窗口,引入律师免费法律咨询,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推进网上诉讼服务平台应用,开设法院微信公众号,开通12368司法服务热线,实现了法院与人民群众的全方位互动。全面完成“一乡一庭”建设,增设8个乡镇法庭,创新“庭站对接”工作新模式,努力实现服务群众“零距离”。建立诉前联调室和诉调对接室,聘请退休老法官、调解志愿者、律师等各届人士参与诉前调解,全年共诉前化解矛盾纠纷268起。开展“法律六进”活动60余次,宣传法律、宣讲政策,提高全民法律素养,推动香河法治建设进程。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全年共为困难群众减、免、缓交诉讼费78万余元,对行动不便的当事人上门立案65件,巡回审判43件,受到群众欢迎。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完成远程提讯、远程接访以及8个数字法庭建设,实现网上查询、电子签章、掌上办案等功能。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全年上网公开审判流程信息5226件,公开裁判文书1116件,执行信息公开1644件,扫描电子档案12万余页,庭审直播案件212件,公开信访案件6件,举办新闻发布会、公众开放日等活动5场次,将整个司法过程全部置于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之下。
四、以德为先,夯实根基,努力提升法院队伍自身素质能力
认真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组织干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党章》、《准则》和《条例》等文件,通过党组书记讲党课、组织观看廉政教育影片、重温入党誓词、法官宣誓、举办先进事迹报告会等多种形式,提升广大法官的宗旨意识、责任意识和道德修养。大力加强岗位能力建设,经常开展庭审观摩、裁判文书评比、案件评查岗位大练兵活动,全面提升法官驾驭庭审、裁判文书制作和信息化应用能力。全年共有29名个人、5个集体荣获各级表彰,其中,县法院先后被省高院评选为“全省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被市中院荣记“集体三等功”,1名干警被最高院评为全国法院先进个人,1名法官撰写的案例被《中国法院2015年度案例》收录。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制订《法院党组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施细则》和《党组议事规则》等制度规范32项,实现以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夯实法院长远发展根基。积极深化司法作风建设,积极拓宽群众举报渠道,加大明查暗访和违法违纪查纠力度,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司法腐败,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能力过硬、作风优良、公正廉洁的高素质法院队伍。
五、依法履职,推进民主,自觉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监督
县法院始终把接受各界监督作为人民法院正确履职、实现司法公正的重要保证。自觉接受县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及时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法院重要工作事项,积极落实人大指导意见,高度重视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落实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制度,全年累计走访代表、委员42人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座谈会、“法院开放日”30人次,旁听庭审10人次。
各位代表,一年来,县法院能够完成繁重的审判任务,离不开党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了许多诚恳的意见建议,有力地推动了我院工作的发展。在此,我代表香河法院全体干警,向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各位代表、委员表示衷心感谢和崇高敬意!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法院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和亟待解决的问题:执行难问题较为突出,执行案件执结率偏低;部分干警存在慢作为,甚至不作为问题,个别案件存在瑕疵、关系案、人情案等问题;案多人少、审判力量不足,法官断层等问题还不同程度地影响着法院工作。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高度重视,并且有信心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
2016年,县法院的工作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各级党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保障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更高的定位、更新的理念、更强的举措开展好各项审执工作,为完成我县“十三五”既定目标,实现“一个率先”、“两个翻番”、“三个前列”任务目标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进一步强化担当,在服务发展上有新作为。聚焦“生态香河、产业香河、品质香河”建设,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履行好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主动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确保法院工作与县委中心工作同频共振、同声合拍,努力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二是进一步解放思想,在破解难题上有新举措。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关注民生、服务发展,破解难题、补齐短板,下大力气解决审判、执行积案问题;积极稳妥推进“一乡一庭”建设,强化诉前调解、诉调对接,建立矛盾纠纷梯次滤化、简繁分流化解、简案快审、轻刑快判机制,创新和拓展多元化解矛盾机制。
三是进一步创新机制,在司法改革上有新成果。以深化司法改革为动力,以信息化为支撑,完善审判权运行机制、送达制度、人员分类管理以及司法责任制等制度改革。深化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完善人民陪审员的选任、管理、使用,注重总结创新在全省乃至全国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经验。
四是进一步夯实基础,在科技强院上有新突破。树立“互联网+”思维,建设智能法院、数字法院,充分利用移动办公、办案平台,最大限度地为干警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提升审判工作质效。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深化“五公开”工程,着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
五是进一步从严管理,在队伍建设上有新成效。坚持抓班子、带队伍,增强队伍整体素质。积极开展岗位大练兵,提高广大法官的业务能力。突出抓好廉政建设,坚决落实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坚持从严治院,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生态。
各位代表,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司法保障,这既是人民法院的神圣职责,也是广大法官的崇高使命。2016年,我院将在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的指引下,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和人大的有力监督下,围绕县委“六抓六促”主要任务,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扎实的工作作风,振奋精神、锐意进取、攻坚克难、真抓实干,为推动香河法治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