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法院落实省委第三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动员会结束后,香河县法院及时召开党组会议,就清理积案工作进行部署。该院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工作实际,采取以下措施,开展清理诉讼积案专项活动,确保专项活动取得实效。
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该院要求各部门高度重视省委第三巡视组反馈意见,认真贯彻市中院会议精神,充分认识审判执行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充分认识积案清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强化责任意识和紧迫感,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清理工作有序进行。为确保清理诉讼积案专项活动取得实效,该院成立清理诉讼积案专项活动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院长刘君任组长,其他院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审管办主任担任。同时,制定活动方案,并召开全体干警动员大会,认真查摆审判执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解决方案和措施,确保全体干警以自觉的行动迅速投身到积案清理工作中去。
二是排查分类、摸清底数。全面开展清理工作,完善相关台帐资料,明确清理的案件范围数量,逐案分析具体原因,讨论确定下一步的工作方向。要以庭室为单位,对所有未结案件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账,注明案号、案件类型、案件当事人、承办人、未结原因等信息,全面摸清诉讼积案底数,明确清理消化积案的重点。各审判业务庭在排查阶段必须认真进行摸底排查,按照实际情况如实进行分析和报告,不得瞒报、漏报。
三是严格定责、明确要求。针对清理出的超期未结案件,采取“四定”方式落实清理办案责任,即定督办领导、定承办人、定结案时间、定责任追究。对于因评估、公告等法定情形未结的案件明确承办庭、承办人快审快结、限期结案的硬性要求,将清积任务落实到每个审判人员,各庭长要跟踪指导督促,分管副院长随时掌控,确保有效缩减未结案件数量。
四是注重总结,建立机制。以此次专项活动开展为契机,建立健全办案质效各项工作机制。加强审判力量,院、庭领导率先垂范,亲自办案,建立确保案件质效的长效机制,抓好根本,打好基础,防止边清边“积”。要强化责任追究,确保清理工作效果,确保诉讼积案按期结案,从根本上减少长期未结诉讼案件的发生,确保完成预期的结案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