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香河县法院召开新任陪审员任职宣誓暨岗前业务培训会议
作者:王树营  发布时间:2015-12-03 15:36:58 打印 字号: | |

 

为切实提高陪审员政治和业务素质,增强履职能力,调动陪审员参审积极性和主动性,123日,香河县法院召开今年第二批陪审员任职宣誓及岗前业务培训会议。市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崔学光,市中院教育培训处处长田雪芹,县人大副主任刘建华政法委副书记杨海洋,司法局局长郭宏伟等应邀出席。我院院长刘君等党组成员及全体陪审员参加会议。

会议在嘹亮的国歌声中开启序幕随后,为孙长义等84名新任陪审员颁发任命书,165陪审员向旗进行集体宣誓陪审员代表张克文表态发言,原任优秀陪审员宋文龙介绍陪审工作经验,市中院教育培训处处长田雪芹进行现场授课。

会上,我院院长刘君讲解了最高院关于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具体内容,汇报了我院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情况,对社会各界及陪审员长期支持法院工作表示感谢。他表示,县法院将坚决落实上级对陪审工作的要求,努力研究完善陪审员选任、参审、保障机制,全力做好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各项工作,推进陪审员工作健康有序发展,促进法院工作再上新台阶。希望陪审员自觉主动履行职责,强化司法监督,妥善处理陪审工作与本职工作关系,积极参审,帮助、支持、协助法院各项工作,促进法院各项工作上水平。

县人大副主任刘建华讲话时指出,165名陪审员均为高中以上学历、28周岁至65周岁之间,涵盖了机关、乡镇、村街等多个领域,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完全符合改革试点方案的选任条件,能够胜任陪审工作。新任命的陪审员都经过严格的法律程序产生,陪审员职责无尚光荣,责任艰巨。他希望陪审员珍惜荣誉,敢于担当,努力提高自身素质,提高法律水平,真正做公正司法的践行者。要发挥法律宣传员作用,遵纪守法、学法用法,积极参与司法,加快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县进程。

市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崔学光对我院开展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认真按照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要求,勇于探索,稳步推进,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走在了全省乃至全国法院的前面。同时,他对当前陪审制度改革面临的形势、意义进行了讲解。就如何好陪审员工作,提出以下几点要求:一是统一思想,高度重视。积极摸索,做出特色,创出香河品牌。二是做好保障。完善陪审员选任、培训、参审、考核机制,建立陪审员经费保障机制,为陪审员参与案件调解、庭审等做好必要履职保障,为陪审工作开展奠定基础。三是陪审员要严格自律,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讲究司法礼仪,树立司法形象。

 

责任编辑:香河县法院

联系我们:

地址:河北省廊坊市香河县新华大街69号

电话:0316-8311229

传真:0316-8314198

信访室:0316-8328129

纪检监察室:0316-8318771

院长信箱:xianghefayuan123@163.com

邮编:065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