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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河法院增补选任84名陪审员
  发布时间:2015-11-12 15:35:37 打印 字号: | |

近日,香河县人大常务委员会依法任命孙长义等84人为县法院陪审员。至此,法院陪审员已达到165人,进一步扩大司法民主有力推进了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进展。

作为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单位之一,我院按照《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办法》陪审员选任实行“三个随机”要求,启动随机抽选陪审员工作。在全县常住居民中抽取不少于本院法官员额数5倍以上的人员作为陪审员候选人。为了更好地完成此项工作,我院制定了随机抽选候选人的工作方案,并向县委进行专题汇报,得到了县委政法委的大力支持。811日,由县委政法委牵头,组织召开了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协调会,司法局及各镇、园区、街道办等13家单位参加本次会议。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侯东亮专题部署陪审员候选人的随机抽选工作。我院按照各镇、园区、街道办的辖区人口数量,在每个辖区内抽选一定数量的人员做为陪审员候选人。抽选过程中,各单位积极配合,帮助审核把关,从全县常住人口中随机选取了180名候选人。我院对180名候选人进行了严格的资格审查及政审工作,确保全部符合任职条件。随后,会同司法局,以随机摇号的形式,在180名候选人中随机抽取84人做为陪审员拟任人选。

这批任命的84名陪审员均为高中以上学历、28周岁至65周岁之间,涵盖了机关、乡镇、村街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教育、医疗、金融、务工人员、农民等多个领域,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完全均符合改革试点方案规定的选任条件,能够胜任陪审工作。

 

责任编辑:香河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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