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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店刷“好评”造假应按消费欺诈论处
  发布时间:2015-11-04 10:22:10 打印 字号: | |

    11”即将来临,网购成为近期热点。一些商品自称热销单品全网销量第一钻石买家最爱Top1”,但记者调查发现,其质量与其高销量和好评率往往不成正比,好评和销量都是虚假买家通过虚假交易出来的

网店刷单造假,炒信用、炒销量、炒好评的行为不仅刷掉了商家信誉,也刷掉了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同时也是对商家守法经营和职能部门依法监管的挑战。

刷单造假行为的违法性是显而易见的,比如,违反了广告法、不正当竞争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广告法要求商家营销宣传真实可信,不得欺诈、误导消费者。而虚假广告不但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也构成了对其他守法经营商家的不正当商业竞争行为。去年,国家工商总局《网络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就规定,刷单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工商部门可对商家进行查处,竞争对手也可以进行举报。

法律规制来说,网店刷单造假行为一般会面临行政和民事法律责任,工商、物价、质检、食药等职能监管部门可以根据其违法情形,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包括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吊销经营资质等。同时,如果消费者维权,违法商家需承担民事责任,包括退换货、赔偿相应损失等。需要指出的是,如果网店刷单造假行为的误导,损害了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导致消费者发生损失,则将构成消费欺诈,根据新消法或食品安全保护法,消费者可以要求违法商家退一赔三退一赔十

而如果电商平台对网店刷单造假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未采取必要制止措施,依法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但从现实来看,消费者发现网购的宝贝并不如网店宣传的那样好评如潮,而大失所望时,所行使的维权手段往往仅限于退换货,并且还要贴上部分退货快递费,有的消费者还遭受商家无理刁难、推诿扯皮,最终,不少人干脆自认倒霉。无良卖家的违法成本几乎为零,不仅源于电商平台监管的疲软,也因为政府职能部门对违法经营的网店极少采取处罚措施。即便有消费者留下售后差评,也会被刷单的如潮好评淹没,甚至还会遭受不良商家的电话骚扰。

可见,网店刷单造假盛行不衰,行政监管、平台监管和消费维权的羸弱,都是重要原因。只有让商家为其违法行为付出沉重代价,才能真正遏制刷单造假现象。一方面,电商平台要切实依法履行监管责任,完善技术监控手段,对不法网店进行扣分、关闭等处理;另一方面,行政监管部门要主动出击,积极亮剑执法;此外,消费者要培养理性消费意识,对网购侵权行为要勇于举报、投诉、起诉。三方合力,网店刷单欺诈行为必将大大收敛。 

 

责任编辑:香河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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