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河县纪委派驻县农业局、县林业局纪检组,为把“提提醒、把把关、规范行为、发现问题”落到实处,抓住中秋、国庆“双节”重要时间节点,深入驻在单位和联系托管部门调研,倡导移风易俗、文明节俭,严防借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隐性“四风”问题的发生,制发《关于干部职工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提醒》,切实抓早抓小,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提醒内容重点围绕严格落实个人事项报告制度;不得大操大办,收受礼金、礼品,借机敛财;不得长时间、分批次、多地点或采取其他隐蔽方式变相大操大办;不得违规宴请下属、同事以及服务对象;不得动用公车五项内容。
为切实传导压力,压实“两个责任”,杜绝《干部职工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提醒》中涉及现象的发生,驻在部门主体办负责人、派驻纪检组长及分管派驻纪检组相关领导分别在《干部职工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提醒书》中签字备案,严格痕迹化管理,追究问责有依据。《干部职工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提醒》有效促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管理责任“三落实”。 (香河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