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经院党组研究决定召开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十八届四中全会、中纪委十八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腐倡廉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回顾总结2014年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2015年工作任务。我受刘院长委托作工作报告。
一、2014年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回顾
2014年,我院反腐倡廉工作紧紧围绕院党组总体部署,以改进司法作风为重点,坚持预防和惩处并重,狠抓各项制度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周密部署反腐倡廉工作。全院认真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市、县纪委全会,最高法院、省、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为切入点,全面部署2014年反腐倡廉建设各项工作,明确重点任务,落实推进举措,提出具体要求。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意见和分工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构建惩防体系的基本任务和职责分工;院党组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列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牢牢抓在手上、扛在肩上,狠抓落实和压力传导,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纪检监察部门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紧紧抓住审判执行工作的关键环节,突出重点难点,创新监督方式方法,强化全过程监督,提升了监督效果,保证了“两个责任”的落实。
(二)深入开展正风肃纪活动。全院深入贯彻落实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总要求,着力解决队伍纪律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省、市、县政法委关于集中开展正风肃纪专项活动的要求,制定了正风肃纪实施方案,先后召开了全院正风肃纪动员会和警示教育会议,尤其是按部署、按要求一步一动地高标准完成了规定动作,受到了县委政法委的好评。我们还根据不同时期法院的实际情况,以及中央纪委和省市县政法委的要求,除对重要敏感时期检查之外,四次深入基层法庭和院机关各庭、室、队、处,以不定时查访为主要方式,对安保、值班、车辆管理、庭审规范、办公秩序、上下班纪律、请销假、工作日中午饮酒等项内容进行了详细检查督导,共发现纠正问题30余个,三次下发检查情况通报,起到较好的警示作用。
(三)深化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我们为堵塞可能发生腐败的漏洞,狠抓了制度建设。为了能让案件当事人能够在立案、审判和执行等各个环节,对审执人员及时进行监督,在去年八月份推行廉政监督卡制度,在加大对审判执行人员的监督,促进廉洁司法方面初步取得效果,为推行上级法院的廉政监督卡和廉政回访工作积累了经验。按照中院《全市法院纪检部门实行案件交叉联办暂行规定》要求,积极办理中院指定的交叉联办案件2件,配合办理交叉联办案件1件。通过与其他区县法院联合查办案件,拓宽了工作视野,学习了先进经验。对案件查办的效率、质量提升产生了积极帮助;在纪律建设方面,积极贯彻落实中院《全市法院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在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审判纪律、廉政纪律、日常生活纪律等方面下大力狠抓督促检查和落实,在不断的纠正中整改,在不断的整改中深入,使全院的纪律作风明显好转。我们还先后组织全院干警填写了遵纪守法“承诺书”,不在企业兼职和违规经商营利“保证书”,廉洁司法承诺书,强化了纪律的刚性约束。
(四)加大查办各类线索力度。坚持举报必查,有查必果,违纪必究,去年,共办理市中院、县纪委交办、转办案件18件,参与市中院组织的交叉联办案件3件,全国四级法院信访举报网络平台受理9件,接收群众信访举报案件线索20余件次,均按程序进行了妥善办理。
二、2015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5年我院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落实中纪委十八届四次、五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腐倡廉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积极推进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为公正高效廉洁司法提供有力保障。
(一)认真学习中纪委全会精神,增强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纪委五次全会上,深刻分析了当前反腐败斗争严峻复杂的形势,强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要坚守阵地、巩固成果、深化拓展,打赢这场攻坚战、持久战。院级党组和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学深悟透中纪委十八届五次全会和习总书记关于反腐败斗争的系列讲话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自觉投入到反腐败斗争中来;深刻认识当前反腐败斗争的尖锐性和复杂性,牢固树立抓好反腐倡廉工作的危机意识和使命担当精神,自觉履行职责范围内的廉政建设之责;深刻认识反腐败斗争的艰巨性和长期性,牢固树立常抓不懈、久久为功的观念,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在思想认识上要自觉做到“五个统一”:即统一到“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的基本判断上来,统一到“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的坚定决心上来,统一到“横下一条心纠正‘四风’ ”的鲜明态度上来,统一到“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的严肃要求上来,统一到“破立并举、制度反腐”的新理念上来。院党组必须把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牵准抓牢,把反腐利剑高悬起来、使用起来,以强烈的历史责任感和政治责任感,以顽强的意志品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严肃查处腐败分子,着力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政治氛围。
(二)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尤其要加大监督和责任追究力度
2015年是落实“两个责任”的问责年,要重点加大问责力度,倒逼“两个责任”落到实处。要严格落实2013-2017惩防体系五年规划,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制约,真正形成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一是加大两个责任的追究力度。院党组在落实主体责任上要言出必行,真抓实干。党组书记要将其作为第一责任人的第一要务,自觉践诺履约,既要亲自挂帅,更要亲自出征,要明确问题导向,以强化问责传导压力。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按照“查防一体化”的理念,实行“一案一剖析、一案一整改”制度,加大典型案件曝光力度。要实行“一案三查”,对领导不力、疏于管理监督,导致发生违法违纪问题,尤其是严重腐败问题的部门,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同时也要追究主管领导的主体责任和监察部门的监督责任,收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二是重新确定各部门各岗位的廉政风险点。要按照各级纪委和最高法院要求,对法院所有部门、岗位重新进行廉政风险评估,重新确定廉政风险点,进行责任清单备书,做到定责明责、履责追责,使风险防范系统化。刘院长已经与中院苑院长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一会儿,各位党组成员要与刘院长公开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会后,各位中层干部要与主管领导,广大干警与中层干部都要签订相应责任状(责任状签订完毕后于下周一报监察室)。必须做到逐级担责、层层负责、人人有责,确实把廉政责任扛在每个人的肩上,把压力传导到末梢,让一系列廉政制度落地生根。三是强化执纪问责。中院印发了《落实<关于人民法院在审判执行活动中主动接受案件当事人监督的若干规定>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在审判工作中防止法院工作人员干预办案的实施意见》,我们原文进行了转发。全院要认真贯彻落实,将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岗位人员作为重点监督对象,尤其要加大对内部人员干扰司法活动的监督,要建立详细的过问案件留痕制度,要对插手具体案件问题落实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防止司法干预的“防火墙”和“隔离带”,坚决杜绝法院内部人员打听案情、说情打招呼、递材料甚至从中谋利的违纪行为,形成纪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浓厚氛围。
(三)旗帜鲜明地狠抓纪律建设,让规矩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一是要狠抓政治纪律的执行。习总书记强调,要把守政治纪律、讲政治规矩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下级服从上级、个人服从组织、全党服从中央。要明白“纪律是成文的规矩,规矩是不成文的纪律”,决不允许传播小道消息和反动信息。不允许不负责任地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说三道四、乱发议论,尤其是不经组织批准随便参加各种社会论坛、研讨等活动,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严肃追责。二是要狠抓廉政纪律的落实。最高法院在2009年1月就规定了“五个严禁”,这里再进一步重申:法院的全体人员严禁接受案件当事人及其委托人吃喝宴请、娱乐健身、旅游度假、礼品礼金;严禁徇私枉法、以案谋私;严禁为各种关系人牵线搭桥、充当说客;严禁违反规定与律师、当事人进行不正当的交往;严禁向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借钱、借房、借用交通、通讯工具等物品;严禁审判执行岗位人员的配偶及家人在本辖区从事律师职业;严禁违反规定从事或参与营利性活动、经商办企业或者在企业入股、兼职。三是要狠抓审判纪律的落实。审判纪律要从着装、言行、庭审规范等细节严格要求,尤其要针对近期发生的问题,办案人员一定要杜绝借办案之机向当事人吃拿卡要、索贿受贿,搞权钱交易、权色交易、权权交易,严禁为案件当事人介绍律师或者更换律师;严禁给未决案件当事人提供咨询意见。对那些经常被当事人频繁举报,且问题指向明确的人员,纪检监察部门要主动介入、重点调查,严惩并清除害群之马。四要狠抓工作纪律落实。春节前,市纪委通报市供销社系统因工作日中午饮酒受到纪律处分的情况,大家一定要引以为戒。工作期间不得串岗聊天、上网游戏、购物以及做其他与职责无关的事项;严禁工作日中午饮酒;严禁迟到早退、旷工、吃“空饷”等问题发生。对无故长期不上班的人要强化管理,落实管理监督责任。对违反上述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必须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同时倒查追究相关领导的主体责任,尤其要把顶风违纪行为作为监督执纪问责的重点,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院纪检监察部门将与中院保持同步,在第二季度不间断地对执行四项纪律情况进行督导检查。